2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小區同步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新建住宅應按規定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居民買房不用為外墻保溫層面積買單……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了關於《江蘇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草案)》的説明,對於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築的節能,《條例(草案)》提出了“硬杠杠”。
根據《條例(草案)》,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和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應當同步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新建建築的景觀用水、綠化用水、道路沖洗應當採用雨水、中水、市政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
新建住宅和賓館、醫院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築應當按照規定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的政府投資公共建築、大型公共建築應當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外墻保溫層該不該算入房屋建築面積?《條例(草案)》明確,綠色建築可享受扶持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外墻保溫層不計入房屋建築面積測算。這也意味著,今後,居民買房不用擔心要為外墻保溫層面積買單了。
建築能耗超限額的機關辦公建築、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築應當進行節能改造。機關辦公建築、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築,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拆除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記者了解到,相對於傳統建築,綠色建築平均節能率達58%、非傳統水源利用率達15%。據測算,我省每新增1億平方米綠色建築,將直接拉動50億元以上的增量投資,有可能撬動上千億元的綠色建築市場和産業鏈。(記者 肖姍 實習生 錢琎)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