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意見》摘要如下:
5年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
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禁以少數服從多數強行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沒有農戶的書面委託,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
流轉農地禁止搞非農建設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閒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
培育專業化集約化家庭農場
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産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發展多種形式農民合作組織
鼓勵發展多種形式農民合作組織,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在管理民主、運作規範、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
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改善農業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涉農專業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遠端教育。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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