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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基金如何使用監管 南京住建委徵集市民意見

2014-07-23 14:10 來源:金陵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金陵晚報訊(記者 張楠)昨天,南京市住建委發佈《關於加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的通知,並向市民徵集修改意見。

  據悉,從今年7月起,南京主城範圍的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審批權,被下放到各區。為了規範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管,南京市住建委醞釀出臺相關實施意見。

  金陵晚報記者從這份文件中看到,徵集的意見主要關於維修資金使用申請主體、維修資金使用程式、維修資金使用監管要求這三個方面。

  記者發現,每一個方面都給出了詳細的明文規定,對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進行了梳理,對不少較為模糊的規定也將予以厘清。例如有業主大會;未成立業主大會;沒有物業的小區該如何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的責任主體在誰都做了明確規定,並對不同的小區在使用過程中又該由誰監管,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記者發現,根據維修預算數額的不同,20萬元以上和50萬元以上被分為不同的門檻。

  當需要維修的工程項目預算超過20萬元的,要實行維修項目説明會制度;超過50萬元的,就要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專業施工企業,並委託專業監理單位介入。

  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項目,首付款劃撥額度為工作合同金額的50%;20萬元以上的項目,首付款劃撥額度為工作合同金額的30%;申請人為業主委員會的,應在資金撥付前開設維修資金二級專戶;申請人為物業服務企業的,應提供公司基本賬戶,資金撥付不得轉委託。

  區住建局收到申請資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維修資金使用申請的決定,並依據決定劃撥首款。

  另外,徵求意見稿中還指出,對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通過行政監管手段追回,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物業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應吊銷企業資質證書。

  感興趣的市民可以登錄“南京物業網”看到徵求意見稿。如果有修改意見,可以在7月30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過信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反饋給市住建委。電話:83115583。電子郵箱:nanjingwuye@163.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11號311室。郵遞區號:210002。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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