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碧水莊園”項目經營者彭玉江等人涉嫌虛構可在租賃土地上自建住房,騙取280余人5000余萬元。記者昨天獲悉,5名被告人被市二中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刑。
第一被告人是40歲的彭玉江,懷柔人,北京忠發天順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與他一同受審的有他的妻子王彩艷、同村村民韓曉東、朋友王敏及公司業務員白文龍。
2010年5月,懷柔區楊宋鎮北年豐村的一處佔地200畝的果園進行招投標,韓曉東從村委會租了下來,他説想搞點項目掙錢。這處果園屬林業用地,韓曉東和村委會簽訂租賃協議,租期為19年。韓曉東説,簽合同後沒多久,彭玉江找他提議合夥蓋大棚。韓曉東負責出地,彭玉江負責資金、施工、行銷和後期管理。向相關部門申請後,他們開始規劃建設,自建過大棚的彭玉江知道農家樂、採摘、種地受歡迎,決定將大棚取名“碧水莊園”對外出租,並以北京忠發天順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對外招租。彭玉江讓妻子王彩艷主管財務,找朋友王敏負責銷售。
當時,政府要求大棚的配房不能超過15平方米,不可以自建房屋。起初,他們在報紙上登廣告時不顯示租期,也不承諾可以自建房屋,但租不出去。隨後,他們招了十多家公司分銷,為了增加誘惑力,對外宣傳每棟大棚租期50年,可自建96平方米的房屋,費用只需十幾萬。
這一宣傳吸引了大批城裏人,尤其是想退休後享受田園生活的老年人。一名老人説:“合同上寫著允許蓋房我才租大棚,不允許蓋房就不租了,起碼得有住的地方。”
因有很多客戶質疑銷售人員的説辭,彭玉江為增加可信度,和王敏指使業務員白文龍通過他人私自刻製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懷柔區楊宋鎮人民政府、懷柔區楊宋鎮北年豐村村民委員會3枚印章,並偽造上述部門文件,謊稱涉案土地有林業用地和建設用地資質,騙取客戶的信任。
從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彭玉江等人將大棚全部租出,騙取常某等280余名事主共計5000余萬元。2012年3月,彭玉江等人被查獲。彭玉江説,韓曉東分了530萬利潤,給了分銷公司六七百萬,其他的錢都用於建大棚了,沒有亂花。據悉,司法機關從彭玉江妻子的賬戶僅查封了12萬元,其他贓款還在追繳。
法院審理後,一審認定彭玉江等人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彭玉江無期徒刑,韓曉東有期徒刑15年,王彩艷有期徒刑10年,王敏有期徒刑8年,白文龍有期徒刑3年。(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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