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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出租房賺錢養老 或不及以房養老划算

2013-09-29 09:15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作為國人最關注的“房子”和“養老”兩大問題,一旦聯繫在一起註定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日前,國務院公佈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一句“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迅速引來熱議。

  以房養老,簡單來説就是老人在退休以後,可以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經評估後獲得一筆款項,並由金融機構按月發放給抵押人用於養老直到其身故。這樣一項突破性的政策,對老年人來説到底能帶來多大利好?

  抵押200萬元房子

  每月能領1萬元養老?

  一直積極提倡以房養老的中房集團公司理事長孟曉蘇表示,根據國外標準的“抵押式以房養老”計算,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5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2.6萬元;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2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1萬元。通常來説,國內一線城市的房價基本都能支援上述價格,也能滿足大部分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不過,有人以辦理10年期100萬元的按揭貸款購房為例來計算,指出按當前基準利率6.55%、採用月均還款較少的等額本息法,每月月供大約要1.138萬元,相比起來“抵押價值200萬的房産,每月才領1萬元太不划算了”。

  但孟曉蘇發微博評論稱:“這種演算法既不懂保險也沒其他依據”。他表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與購房抵押貸款演算法相似但方向相反。抵押貸款買房者要按月向銀行支付本金加利息但先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險是保險公司提前向老人付款並延後得房。所以給付金數額大致是反過來計算的,約是‘購房本金’減去預付利息。”

  一線城市

  以房養老或更划算

  儘管作為國家養老政策的補充,以房養老主要針對的是孤寡、失獨老人或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但對其他有房、有一定存款也有子女的老人來説,也不失為一種選擇。然而,羊城晚報記者採訪獲悉,其中還涉及多個問題,比如房價未來一旦出現增值,增值部分的收益歸誰、子女是否還有繼承權、一旦突破了70年産權的年限如何解決、多人産權的房子應該如何評估和處置等等。

  “上述可能涉及的問題,或説容易産生糾紛的問題,正是在下一步制度設計上需要解決的問題。”一位壽險公司的相關人員認為,房産價值不同、個人考慮的因素不同、家庭環境的不同以及老人的需求不同,都導致了很複雜的博弈過程。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市平均養老金水準達到2833元/月(據廣州市人保局數據)。以廣州城區一套價值200萬元(均價2萬元、100平方米)的房子為例,目前中國人平均壽命為72歲,假設老人退休時(55-60歲)可進行倒按揭,倒按揭的期限約為20年。

  在目前廣州的房租、房價和抵押貸款利率水準之下,暫不考慮通脹和利率、除社保外假設每月以1萬元生活費為標準計算——

  賣房後租房:賣掉得200萬現金,以2000元租一套普通的住房,則這筆錢僅夠用13年;

  賣房後換小房:賣掉得200萬現金,其中花100萬買個小房,要維持上述生活水準,100萬現金僅夠8.3年;

  住房抵押:以房價的70%作為評估,目前10年期的抵押貸款利率為6.55%,則老人雖然拿了140萬的現金,這筆錢僅約夠用11年,且每月還要返還銀行利息;

  以房養老:如仍以房價的70%作為評估,每月能夠獲得金融機構提供的1萬元現金,所需要的費用由金融機構負擔到老人離世。

  關注

  機構風險:房價跌了怎麼辦?

  實際上,由於目前相關細則沒有出臺,以房養老對保險公司來説也可能存在風險。“住房反向抵押代管保險,金融機構並非穩賺不賠,”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産品管理部王琪向記者直言。

  首先是按揭金額問題,在“以房養老”模式下,金融機構一般要在老人過世後才能處置房産,在簽訂合同到執行處置的時間跨度可能較大,難以準確預估房産的實際價格,因此如何確定按揭金額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然而房價未來走勢的不確定性,成為了最大障礙。如果房價一路上漲當然皆大歡喜,而一旦房價出現崩盤,卻是一損俱損。目前一線城市房價還在穩步上漲,但在一些盲目開發的三四線城市,卻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其次是按揭期限問題。由於人的壽命難以預期,“倒按揭”的期限無法事先確定,每月金融機構提供的養老金數額難以準確計算。文/記者 程行歡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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