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吳文鋒
近期,市民辛小姐花了一個月時間四處看房之後,在南城景湖春曉終於看中一套兩居室的二手房。
當天上午,那個小姑娘經紀人對她説,已經有人交了誠意金,願意出65萬元購買,但業主的底價是66萬元,問辛小姐是否願意出66萬元。辛小姐答應了,並當即交了5000元誠意金。
當天下午,經紀人給辛小姐前後打來了四通電話。
“辛小姐,業主覺得她的房子受歡迎,又不願意賣了,我在幫你談,你要準備好定金啊。”
“辛小姐,業主説這套房子太搶手了,如果要加5000元,肯不肯啊?”
“我把我幾個同事也叫來一起勸説業主,真的是磨破嘴皮子了,我的建議是,你做好心理準備加5000元。”
“你快去準備定金吧,可能不用加5000元了,我們把業主請到了我們公司,定金給高一點,免得業主反悔,給5萬吧。”
實際上,這一切不過是那個弱不禁風的小姑娘經紀人自編自演自導的“情景劇”,完全子虛烏有,業主底價是65萬元,後面沒有囤貨居奇也沒有突然返價,更沒有經紀人磨破嘴皮勸説業主的場景。
不過,這齣戲卻讓經紀人收穫纍纍碩果。辛小姐看房當天就交了高達5萬元定金,她已經吃定這條“大水魚”。一旦交易完畢,除了正常提成之外,她還可以從業主處多撈5000元好處費,因為她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幫業主把房子多賣了1萬元。
已經有人交了誠意金?
辛小姐,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經過畢業幾年的積蓄之後,她打算買一套兩居室。這是她第一次買房,所以扎紮實實地四處看房,貨比三家,以防被騙,但她還是栽在一個小姑娘經紀人的手裏。
南城西平配套成熟,居住氛圍濃郁,辛小姐看中了這個片區,近期在不同仲介門店中穿梭,將西平各大小樓盤看了遍。
最終,辛小姐對一套東南向、朝花園的兩居室格外中意,經紀人顯然看出了辛小姐的想法,於是就告訴辛小姐,這套房子很搶手,希望辛小姐先交5000元“誠意金”,經紀人將代表辛小姐與業主談價格。
“已經有一個買家交了誠意金,那個買家只願意出65萬,但是業主的底價是66萬,只要你願意出66萬,我就給你爭取過來。”經紀人説。
辛小姐覺得太倉促了,怎麼能當天看房就預訂呢,但是又怕第一個交誠意金的買家給出66萬元,那這套好房子就從此錯過了。
於是,辛小姐還是交了5000元誠意金,回單位上班去了。
業主返價5000元?
當天13時許,經紀人給辛小姐打了第一個電話,語氣急促。“辛小姐,業主覺得她的房子受歡迎,又不願意賣了,我在幫你談,你要準備好定金啊。”辛小姐滿口答應。
14時許,經紀人又打來電話,“辛小姐,業主説這套房子太搶手了,如果要加5000元,肯不肯啊?”66萬元的房價已經超出辛小姐的預算,何況後續還要交契稅、營業稅、佣金等各項稅費,辛小姐希望經紀人維持在66萬元,拒絕了。
三時許,經紀人又打來電話,“辛小姐,我把我幾個同事也叫來一起勸説業主,真的是磨破嘴皮子了,我的建議是,你做好心理準備加5000元。”架不住經紀人描述的激烈氣氛,辛小姐越來越不捨得好不容易看到的這套房子,於是就答應了。
四時許,經紀人打來電話,“辛小姐,你快去準備定金吧,可能不用加5000了,我們把業主請到了我們公司,定金給高一點,免得業主反悔,給5萬元吧。”
此時此刻,雖然5萬元定金很高,但辛小姐對經紀人的“鞍前馬後”十分感動,覺得這個經紀人簡直太有責任感了,為了她的房子,忙活了一下午。辛小姐趕緊打的去銀行取了5萬元,作為“穩住”業主的定金。
到了仲介公司,經紀人出來迎接了辛小姐,她叮囑辛小姐,見了業主就不要談論房子的問題,説點別的,拉拉家常,拉近關係。
辛小姐很聽話,見了業主也沒有提房子的事情,巧的是,業主也沒有提房子的事情。
“業主女士,你看這個辛小姐這麼年輕,賺錢肯定也不容易,您就賣了吧。”經紀人説。
業主只説了一句話:“都説到這份兒上了,我就同意了吧。”最終房子以66萬元成交。
此時,辛小姐十分感謝業主和經紀人的“大恩大德”。看見經紀人嘴唇乾燥,辛小姐覺得有些愧疚,體貼地拿出一張涼茶券送給經紀人。
原是仲介在編故事
經過一個月的踩盤,房子終於選定,辛小姐在接下來的三周時間裏辦理過戶、貸款等各類手續。
在這期間,辛小姐無意中發現業主與自己的同事居住在同一小區,於是就與業主取得聯繫,業主還邀請辛小姐到家中做客。
在業主家中,辛小姐被徹底震驚!
在得知辛小姐付給了仲介2萬元佣金後,業主慨嘆佣金的高企。“經紀人還問我要走5000元呢。”業主説。
辛小姐很詫異,都交了2萬佣金,這5000元以什麼名義收取的?
業主説:“那天下午,經紀人一直在探我的底,我最後跟經紀人説,少了65萬不賣。經紀人一直在跟我談好處費的問題,説如果幫忙賣到66萬,可不可以給5000元勞務費。”
業主接著説:“作為業主,我肯定是想把價格賣高一點,你別怪我。”
辛小姐講述了經紀人那天跟她説的有人出價65萬元、業主返價5000元、多人勸説業主等事情,業主頗為驚訝,表示這些事情完全子虛烏有。原來,這些都是經紀人自編自導自演的“情景劇”。
一旦發現,仲介承擔賠償責任
辛小姐上網查閱資料獲悉,經紀人通過慫恿業主加價進而多撈5000元錢的行為是違規的。
建設部2001年修訂的《城市房地産仲介服務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表明,房地産仲介服務人員不得在房地産仲介活動中索取、收受委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否則,收回資格證書或者公告資格證書作廢,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房地産仲介服務人員過失,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所在仲介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所在仲介服務機構可以對有關人員追償。
辛小姐理直氣壯找到經紀人,經紀人驚慌失措,答應痛改前非,並苦苦哀求其別投訴到公司上層和政府部門處,並答應給其退還1萬元差價並減免一些服務費用。
經紀人説,這種行為屬於她的個人行為,公司對於這種賺差價的行為是嚴令禁止的,倘若被公司知道,她肯定會被開除。
該經紀人找來店長商量此事,店長也相當緊張,因為一旦被公司發現,店長也將受到牽連,於是店長也一再請求辛小姐給予改正的機會,並努力幫忙挽回損失。
“買房本來是件開心的事情,沒必要搞得那麼僵,於是我選擇私了。”辛小姐説。
【二手房陷阱】
除了上文提及的賺取差價、欲擒故縱、饑餓行銷等陷阱之外,購買二手房還需要警惕缺陷行銷、胡亂收費、虛假房源、裝潢玄機、産權危機、地下仲介等陷阱。
缺陷行銷
仲介為了推銷出目標房源,往往先帶買家看有明顯缺陷的房子,再去看目標房源,由於有心理落差的影響,買家更容易以仲介期望的價格和時間來購買。
那些參照物房源,要麼戶型不佳,要麼裝修極爛,要麼靠近馬路、市場,相當嘈雜。當買家一眼就挑出毛病時,經紀人就會認同市民提出的各種缺點,再偶爾透露房子的其他毛病,如此一來,加深客戶對其的信任度。
接著,仲介就會拿出更為符合客戶需求的房子。正因前方已做了充足的鋪墊,當市民看到這套房的時候,反差一旦産生就會産生好感,如此,市民往往很容易會被自己所信任的仲介牽著鼻子走。
胡亂收費
除了賺取差價之外,辛小姐這次買房還碰到了仲介胡亂收費的行為。
其一是按揭手續費。辛小姐致電銀行詢問按揭手續費,銀行方面表示,在銀行辦理的按揭,並不存在按揭手續費,銀行只通過利息來獲得利潤。
其二是辦證費。辛小姐通過諮詢發現,一般二手房辦理的房産證都是25個工作日,如果是加急,需要交2000元快證費,一個星期就可以拿到房産證。但是涉事仲介給她辦理普證,也要加收她2000元。
其三,收取無中生有的按揭貸款額費或者是按揭貸款額度佔用費。
有一些收費項目可收可不收的,但有的仲介照單全收,市民買房不妨貨比三家,以彼家之矛攻此家之盾,作為降低收費的談判籌碼。
此外,東莞房産仲介佣金一般按照房價的3%收取,但這也有談判的空間,有的城市只有2%。
虛假房源
為了吸引顧客光臨,有的仲介會在網上或者門店故意放出物美價廉的筍盤,當市民詢問的時候,往往就説賣掉了,於是就帶市民看其他房源。
這些低價筍盤往往是仲介故意放出來的煙霧彈,實際上並不存在。這時,市民可以適當批評,鎮住其氣勢,防止仲介後期再玩花樣。
裝潢玄機
看了不少二手房,挑來挑去可能都沒有更好的,突然一套重新裝修的房屋一定會讓你眼前一亮。
原業主對房子進行了塗脂抹粉,其實有可能是為了掩蓋一些瑕疵,比如,因為滲水而出現黴斑水泡,墻體開裂等。
這時,可以找業主對話了解裝修原因,最好找專業人士進行鑒定,並在買賣合同上約定——在若干年內出現墻體裂縫、漏水等問題時,雙方如何分擔責任。
産權危機
有的房子,等你交了定金或首付之後,有可能會因為業主的債務問題而被法院查封,這時候,買家的資金往往會打了水漂。
交錢之前,有必要先查房子的産權狀況,並了解業主的經濟狀況,儘量降低風險。同時,在房子過戶之前,最好將所有資金放入銀行的監管賬戶,不要把錢先拿給業主去還貸,還貸問題可以通過擔保公司來解決。
地下仲介
市場上有一些未經註冊的地下仲介,在這些仲介買房風險更高。
買房時,可以要求查看仲介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房管部門頒發的備案登記證書,並查看經紀人的《房地産經紀人資格證》。若無此三證,建議立馬走人。
記者 曾德軍
標簽:業主饑餓行銷仲介門店買家仲介公司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