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近日下發《關於印發自治區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蒙古力爭到“十二五”期末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築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綠色建築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築總量的20%,至少形成5個綠色生態城區。“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
根據安排,內蒙古將推進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築率先實施綠色建築。以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築為示範引導,帶動單體建築的綠色建築發展,逐步向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過渡。有序創建綠色生態城區,推進東部地區赤峰市、中部地區包頭市和西部地區烏海市的綠色生態城區示範建設,確保實現綠色建築行動目標。形成綠色建築産業鏈,逐步形成包括綠色建材、綠色施工以及綠色物業的綠色建築産業鏈。
內蒙古將重點發展一星級綠色建築,適當發展二、三星級的高星級綠色建築。“十二五”期末,全區一星級綠色建築面積達到975萬平方米,二星級綠色建築面積達到450萬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築面積達到75萬平方米。
內蒙古還將逐步推進綠色建築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自治區及各盟市都要建立鼓勵綠色建築發展的激勵補貼政策,建立綠色建築項目審批快速通道。儘快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築設計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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