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證監局近日組織山西省內上市公司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證券期貨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兜售“原始股”、非法從事證券業務、以私募基金名義非法吸收資金等被列入重點排查範圍。
山西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證券期貨領域非法集資主要有三種常見形態。
一是不法機構和個人編造虛假資訊,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兜售所謂“原始股”“將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誘騙群眾購買,其並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二是未取得證監會相關業務許可的非法機構違規從事證券業務,包括以“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産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未經批准非法買賣、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證券;所謂外國資本公司或集團公司駐中國辦事處,以給境內企業提供境外上市服務為名,未經批准從事未上市公司證券買賣;一些地方的“産權交易所”“産權託管中心”違規從事證券業務。
三是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違反私募基金限制性規定,以設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私募創業投資基金等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山西證監局提醒廣大群眾,高度警惕證券期貨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謹防受騙,並歡迎提供有關違法違規線索。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