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麟報道:“改革的目的是激發企業的內在動力,企業的內生動力在於人。”近日,在湖南省國資委召開的深化國企改革工作座談會上,各省屬監管企業負責人就如何搞活國有企業各抒己見,現場氣氛活躍,長豐集團董事長李建新説,“‘國企改革30條’允許混合所有制的企業實施員工持股、管理層激勵,可以解決國有企業長期以來存在的體制上的弊端。”湘電集團董事長柳秀導表示,“‘國企改革30條’改革力度很大,‘使上市公司成為國有企業的重要組織形態’等提法,都很令人振奮。”
這幾位國企負責人所説的“國企改革30條”是湖南省日前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隨著這一文件的出臺,湖南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帷幕正式拉開。記者了解到,《意見》將湖南省深化國企改革的主要任務歸納為“結舊、立新”,明確在投資主體多元化、國資證券化改革的基礎上,在國企員工持股、企業負責人産生方式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舉措。“結舊”即2014年全面完成上一輪國企改革任務,2015年基本解決國企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立新”,即從2014年起,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發展壯大一批的思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到2020年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國資監管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和進展。
湖南省副省長黃蘭香介紹,湖南將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並突出“上市為主”,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産監管集中統一全覆蓋,力爭在2020年,競爭類省屬國有企業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國有資産收益上繳比例提高30%。政策開放的尺度重點體現在“三個允許”,即允許國有資本退出企業,允許改制為混合所有制且國有資本處於相對控股或參股地位的企業,允許創新型、研發類、基金類國有企業實行經營者員工持股,構建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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