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趙子昂 記者呂博雄)近日,黑龍江省政府出臺《黑龍江省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在不影響鄰居生活的前提下,住宅可以改為商用;沒有産權證的房屋,經相關單位房産管理部門、街道辦、村委會等出具證明文件也可註冊為經營場所。
《辦法》具體規定:一個市場主體經登記機關登記的住所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可以與住所合一,也可以相互分離,並可設立多個經營場所。企業在其住所所屬行政轄區(縣、市、區)內增設不需前置許可的經營場所,可不再辦理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手續,但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備案登記,登記機關在其營業執照上加注經營場所地址。
此次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放寬,將給黑龍江省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共167萬市場主體帶來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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