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長三角及珠三角  > 正文

深圳身家“20億”村官過堂受審 被控受賄5600萬

2014-02-28 10:08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報記者遊春亮

  □本報通訊員王芳

  2月26日,本報多次報道、備受關注的深圳身家“20億”村官周偉思等涉嫌賄賂犯罪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周偉思涉嫌受賄金額高達5600萬元。2004年,葉氏電氣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東經范勝命介紹認識周偉思後,周偉思幫助不具備房産開發資質的葉氏電氣公司獲得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的開發權,葉某東遂拿出500萬元港幣用於感謝周偉思、范勝命。范勝命收取該款後將港幣兌換成530.5萬元人民幣,將其中500萬元人民幣送給周偉思,自己留下30.5萬元人民幣。 

  2005年10月18日,葉氏電氣公司變更為天基房地産開發(深圳)有限公司,並作為開發商對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進行拆遷。時任深圳市龍崗區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常務副站長的周偉思和范勝命,一同為天基公司的拆遷提供拆遷談判等幫助。

  2011年6月,在天基公司對深圳市龍崗區深惠路段拆遷四棟物業並趕走租戶謝庚貴的過程中,周偉思利用職務之便提供了幫助,葉某東為此送給周偉思人民幣400萬元。同年9月,天基公司將舊改項目轉讓給案外人遠某地産有限公司,獲利20多億元人民幣。此後,周偉思和范勝命商量由范勝命出面,向葉某東索要好處費,葉某東遂送給范勝命人民幣2500萬元,送給周偉思人民幣2000萬元。

  另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調查,2009年9月,在南聯公司和深圳市泰德建實業公司合作建設統建樓過程中,周偉思為泰德建實業公司解決了資金問題,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范勝命送給周偉思人民幣200萬元表示感謝。

  因上述統建樓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不能建設商住樓,為使統建樓順利建成並通過檢查,時任南聯公司副董事長的周偉思多次送給龍崗區城管局副局長兼土地監察大隊長、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共計港幣20萬元。

  2006年9月,泰德建投資公司與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股份合作公司簽訂楊梅崗、格水村片區舊城改造合同,因規劃草案中綠地調整、容積率等內容突破了法定圖則,為使該草案能通過深圳市規土委龍崗管理局初審,泰德建投資公司董事長范勝命通過該公司法律顧問黃華送給深圳市規土委龍崗管理局副局長陳道義30萬元港幣,後在陳道義主持的技術會議上初審通過了改造規劃中將兩塊不相連的綠地合併在一起的意見。

  綜上,深圳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偉思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指控被告人范勝命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指控被告單位南聯股份公司犯單位行賄罪,指控被告單位泰德建實業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指控被告單位泰德建投資公司犯單位行賄罪。 

  在2月26日的庭審中,被告人周偉思對公訴機關指控其于2011年收受葉某東人民幣2400萬元犯受賄罪的指控有異議,認為其2007年底才任龍崗街道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在此之前即已協助葉某東取得南聯小學片區舊改項目並協助進行拆遷,此時其還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和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對於收受該筆款項的行為,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論處。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周偉思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分別於2004年和2009年收受500萬元款項和200萬元款項的行為,周偉思雖表示認罪,但提出時間過得太久,記不清楚。 

  被告人范勝命僅對公訴機關指控其以單位名義向陳道義行賄30萬元港幣的行為表示認罪,承認觸犯單位行賄罪,但對於檢察院提出的其于2004年和2009年先後向周偉思行賄500萬元和200萬元的指控予以否認,對於檢察院指控其收受葉某東給予其的2500萬元的行為,構成周偉思受賄罪共犯表示異議,認為其雖然收受了葉某東給予其的2500萬元人民幣,但該款項並非好處費,而是和葉某東合作開發南聯小學片區舊改工程的分紅款,不應以受賄論處。 

  被告單位南聯股份公司、泰德建實業公司表示認罪,被告單位泰德建投資公司對行賄事實認可,但認為並非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應不構成單位行賄罪。 

  該案一直審理至當日22時才結束。目前案件尚在審理中,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