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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協同發展大事記

2014-04-10 08:52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字號:       轉發 列印

  發起

  (1986年—2003年)

  1986年,在時任天津市市長李瑞環的倡導下,環渤海地區15個城市共同發起成立了環渤海地區市長聯席會。

  全面啟動和實踐

  (2004年—2009年)

  2004年2月,國家發改委召集京津冀三省份發改部門在廊坊召開京津冀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研討會,達成“廊坊共識”。

  2004年6月,環渤海合作機制會議在廊坊舉行。會議草擬了《環渤海區域合作框架協議》。這標誌著環渤海地區合作機制已從構想、探索進入到全面啟動和實踐階段。

  2005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規劃提出,積極推進環渤海地區的經濟合作與協調發展,加強京津冀地區的協調發展,要基本形成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兩小時交通圈”。

  2005年6月,國家發改委在唐山市召開“京津冀區域規劃工作座談會”。

  2008年2月,“第一次京津冀發改委區域工作聯席會”召開。京津冀發改委共同簽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發改委建立“促進京津冀都市圈發展協調溝通機制”的意見》。

  加速推進

  (2010年至今)

  2010年10月,河北省政府《關於加快河北省環首都經濟圈産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提出了在規劃體系等6個方面啟動與北京的“對接工程”。

  2011年3月,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發佈,提出“打造首都經濟圈”。

  2011年5月,首屆京津冀區域合作高端會議在河北廊坊召開。

  2014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積極配合編制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抓緊編制空間佈局、基礎設施、産業發展和生態保護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主動融入京津冀城市群發展。

  2014年2月,習近平主持召開京津冀三地協同發展座談會上,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打破“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定式,強調實現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面向未來打造新的首都經濟圈、推進區域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需要,是一個重大國家戰略,並要求抓緊編制首都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的相關規劃。

  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談到2014年重點工作時,提出“加強環渤海及京津冀地區經濟協作”。

  (《中國經濟週刊》編輯部綜合整理)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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