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消協:銀行卡換“芯”費用應由銀行自擔
針對近期部分銀行在將磁條卡換成晶片卡的過程中,向消費者收取工本費的做法,中消協今天上午發表觀點:銀行卡換“芯”應由銀行自擔費用。銀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産品,變相向消費者加收費用。
中消協指出,從銀行的安全保障義務看,保障銀行卡客戶的資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種不法侵犯,是銀行應盡的法定義務。磁條卡存在不安全風險早已被發現,本次換卡是銀行為消除不安全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措施,這種為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而增加的成本,應由銀行自行承擔。
從銀行卡的性質看,無論磁條卡還是晶片卡,都是銀行從事金融交易的經營工具,經營者為其經營工具所付費用應作為整個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核算。運營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設備、工具等成本,當然也包括保證安全及技術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銀行卡大多在卡面上註明“本卡所有權屬××銀行所有”,故銀行卡及其更換費應由銀行承擔,銀行不能將本應自己承擔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另外,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有的磁條卡更換為晶片卡,屬於對原有合同的單方變更,應與消費者協商一致,並儘量減少對消費者的不利影響。銀行換卡行為會導致消費者諸多不便,如換卡費時耗力、原有綁定交易因卡號變化需重新調整等,銀行應本著消費者至上的原則,儘量採取換卡不換號的升級方式。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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