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香奈兒包包
“香奈兒”、“普拉達”、“LV”……統統只要幾百元,你沒有看錯,這些名牌包包在淘寶某家網店上就是這個價。不過,就因為賣假包,杭州人施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檢方起訴,今天下午,該案在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杭州賣家網售假貨被起訴
“LV”包包只賣上百元
被告人施某是杭州本地人,家住在城西的某小區,案發前沒有穩定的工作。
法庭上,施某講述了自己的“發家史”。施某原本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個網店,去年3月,幾個淘寶賣家通過淘寶軟體“旺旺”聯繫上了她,聲稱是批發高倣名牌箱包的,問她是否有興趣“試一試”?
這些人口中的“試一試”就是讓施某幫其賣假包。考慮到家中每月的按揭和小孩的各項費用,自己又沒有固定收入,施某便動了心。
開店首先需要樣品,施某供述,這些假箱包的樣品都是從淘寶上的幾家網店進貨的,進貨價格很低。“只要我看上了哪家的包包,先拍下來,對方就會把樣品包寄過來。”
於是,施某家中囤積了90多款、100多個名牌假包,施某把這些假包拍成照片放到網上,供買家挑選。
施某在法庭上辯稱,如果有買家想買包,她就把買家的收貨資訊發給工廠代理商,由代理商直接發貨,自己只是充當“中間人”的角色。
為了提高銷量,施某還動員了親戚朋友和同事幫網店刷信譽。並採用了填寫假快遞單號的方式,使得自己網店的信譽越刷越高。
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施某的實際銷售額達到了22萬多元,她也從中獲利了3到5萬元。
據悉,施某被抓,是因為給她供貨的上家被查,將她供了出來。
公訴機關: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金額超5萬元即可構罪
施某知假售假,買家們也是知假買假。施某網店的交易記錄長達35頁,每頁都有十幾個訂單。
浙江線上記者在施某網店的交易記錄中看到,一個假包的價格在幾百到幾千元不等,與正品起碼上千上萬的價格相比,施某的包價格確實很低。
西湖區檢察院的陳檢察官告訴記者,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就會構成刑事犯罪。
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施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金額的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施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也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自己會好好改過,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浙江線上 首席記者/施宇翔 實習記者/周晶 通訊員/西法 西檢)
[責任編輯: 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