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繼廣州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及其下屬羅漢鐘分別受審後,昨天,張新華的司機張桂新和外甥石志文兩人也被指協助張新華受賄,而在廣州市中院接受審判。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間,張新華擔任廣州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廣州有林投資管理公司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主管全面工作,負責管理公司所屬及下屬公司資産物業的職務便利,在白雲農工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合作開發相關房地産項目的過程中,為相關單位、個人提供幫助,先後收受江某、遊某、何某等人賄送的人民幣9780萬元、港幣238萬元,全部據為己有。
在此期間,被告人石志文、張桂新根據張新華的授意,成立香港新元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和弦貿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為其收受賄款,張桂新多次協助張新華收何某、遊某等人的賄賂款項,並將所收贓款匯入新元公司、和弦公司賬戶以及香港劉某輝的個人賬戶。2011年12月22日和2012年1月9日,張桂新和石志文前往香港,在劉某輝的協助下,將新元公司贓款匯至張新華前妻賬目。
張桂新今年49歲,原是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職工,2006年已離開該公司,後來繼續擔任張新華的司機;而張新華的外甥石志文是名“80後”。
法庭上,張桂新表示,他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都沒有意見。而石志文則提出,他對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沒有意見,但對定他犯受賄罪有意見。法庭目前還沒有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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