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韓冰 發自北京
即便是結余規模位列全國第一的廣東,未來的養老金支付也面臨不小壓力。
截至去年底,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4616.4億元。2012年,廣東省政府將其中的1000億元委託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其餘結余基金全部轉存定期存款。
7月30日,廣東省人社廳廳長林應武表示,“養老金面臨的壓力跟挑戰不在今天而在今後,從這個意義上講,廣東的結余並不大,而是還遠遠不夠。”按照他的説法,存入銀行的這筆結余基金“其實是虧的,收益會低於社會的平均收益”。
林應武的話,也恰好指出了目前全國3萬億累計結存養老基金普遍面臨的問題。現實情況是,受限于既有的各種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條例,業內公認的養老金年均收益率只有2%,收益低於通脹。
基金存定期收益低
7月30日,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透露,廣東的1000億元養老基金委託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運營兩年後,年化收益率已經超過了6%,遠高於此前收益。
其餘3600億元結余基金則是在預留兩個月待遇發放後,“以最優結構在銀行定期存款。”嘗到6%高收益率的甜頭,廣東希望其餘的結余基金也能有較高收益。
林應武説,對於定存部分,銀行會拿出去貸款,但社保基金“虧”在不能享受貸款收益而是銀行利率。他期待能與銀行簽訂協議,使這部分存款達到6%的收益。“廣東將積極探索基金保值增值新途徑,繼續推動基金委託投資運營工作,優化基金存放結構,實現保值增值。”
廣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人也在7月30日提出,廣東的社保基金除委託運營外,可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存款銀行,合理制定存放比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率。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社保基金相關法規發現,目前國內並沒有專門的地方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法規。從既有的《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看,社保基金的投資途徑只能被嚴格限定在“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兩種方式上。
例如,《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基金結餘額,除預留相當於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廣東如要擴大基金投資運營方式,首先必須遵循法律的規定。”人社部專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
投資運營辦法待出
促進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僅僅是廣東的意願。
7月25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截至去年底,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金結余已經達到了3萬億元,但是按照現行的政策規定,這部分結余基金只能存銀行和買國債。“在經濟持續增長,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的形勢下,基金的投資範圍偏窄、運營效率偏低、貶值縮水的風險越來越凸顯出來。”
事實上,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今年2月份的新聞發佈會上就公開表示,因為受到投資渠道的限制,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確實不理想。
儘管人社部並未向外公佈高達3萬億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的收益狀況。但根據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等業內專家測算,在以銀行存款為主的投資體制下,2001年~2011年間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縮水”甚至達到6000億元。
據李忠透露,去年以來,人社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已經會同有關方面開展了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研究,其中就包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選擇”問題。
李忠表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的制定方向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原則是安全第一、獲取收益、實行多元化投資,“無論何種投資模式,都必須是有利於分散風險的組合式方案,而不會是單一的投資渠道。”
楊燕綏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後,受託人是誰、資訊應該怎麼披露,都應該由全國人大通過立法的形式進行確定。“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涉及多部門利益,應該對其進行立法,人社部作為涉及部門之一,可以提供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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