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
本報訊(記者陽荔) 記者昨日從市人居委獲悉,該委與市公安局已正式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聯合調查和移送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誌著深圳已形成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將用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執法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力保護深圳的碧水藍天。深圳一半以上河流
處於被污染狀態
據了解,深圳共有三百多條河流,至今仍有一半以上河流處於被污染狀態,而以往環保部門在行政執法中,一直存在執法手段少、力量弱,執法效果偏軟偏弱的情況。市人居委主任劉忠樸表示,“《意見》發佈實施後,深圳將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對達到涉嫌‘污染環境罪’移送標準的,毫不留情地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市人居委法規處處長許化也表示,今年對涉嫌嚴重環境違法的案件,將啟動環保公安案件聯合調查制度。“在重大案件的查處過程中,對一些很明顯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我們將用聯絡機制請公安提前介入,因公安的介入可以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調取到更有力的證據,從而使案件得到及時辦理。”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支隊長謝寒稱,今年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已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修改為污染環境罪,今年二月,公安部也將此類犯罪劃歸治安部門管轄,“接下來我們要落實好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級對口聯絡機制,依法及時介入,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並形成長效打擊機制。”
今年將聯合開展
六項環境執法專項行動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兩高”關於“污染環境罪”入罪標準的司法解釋公佈後,深圳各級環保、公安部門主動聯合行動,已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11名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記者獲悉,聯動執法機制啟動後,今年市人居委將聯合公安部門開展以防止重金屬污染為重點的六項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具體為:防止重金屬污染專項行動、保護水源專項行動、大氣環境專項行動,以及以保護河流、西部海灣為重點的專項行動等。劉忠樸表示,防止重金屬污染是今年深圳聯合執法的重點,“我們將全面排查大量排放重金屬,對環境、河流污染危害最大的電鍍企業、線路板企業、小五金企業等,用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執法保衛深圳碧水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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