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記者 王賢 沈翀)湖北丹江口盛忠奎夫婦24年前在建設銀行辦理了2000元的保值儲蓄存單,約定收益22萬元,結果銀行到期只付8400元一事近日引發熱議。建設銀行湖北分行10日對媒體回應稱,他們已盡到告知義務,並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客戶權益。
建設銀行湖北分行介紹,1989年該行個別支行辦理了24年期儲蓄存款業務,在當年9月份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下發緊急通知後,該行按要求緊急停辦了上述業務。以上文件已由當地人民銀行轉發,相關內容當時亦通過電視、張貼公告等方式,對包括儲戶在內的社會公眾進行了告知,要求相關儲戶儘快到銀行進行支取。公告發佈後,大多數客戶辦理了支取手續。但受當時存款未實行實名制、也未有客戶聯繫方式等條件所限,我行無法逐一與客戶取得聯繫,少數客戶未來辦理支取手續。
對於解決方案,建設銀行湖北分行稱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權益。對於尚未支取的上述“24年期儲蓄存款”,在國家利率政策允許的範圍內,該行採取了按期間內最高檔次利率分段計息的原則計付利息。按此種方法計算,盛忠奎最終本息共約10596.24元。
盛忠奎説,不能接受建行的解決辦法。盛忠奎已準備通過司法程式討一個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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