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8月6日電 (陳靜 陸卿)6日,上海機場邊檢站對一名非法居留33天的外國人作出罰款10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這也是上海口岸邊檢機關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來對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開出的首張萬元罰單。
根據今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相比以往的法律規定,新法對於非法居留行為的處罰額度上限由5000元人民幣提升至10000元人民幣。
上海機場邊檢站執法民警向違法行為人Peter詳細介紹了新法相關規定,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42條之相關規定,告知被處罰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Peter對違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為表示抱歉,並對邊檢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無異議。
上海機場邊檢站提醒廣大出入中國國(邊)境的外國籍旅客:在中國停留、居留期間,要注意簽證規定的停留、居留期限,以免給自己的出入境行程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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