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iPhone預裝軟體不能刪除,深圳市民質疑其影響個人資訊安全問題,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17日該案在深圳福田法院開庭。
今年6月底,深圳的姚小姐把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經銷商——“蘋果電子産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深圳的零售商——“某電訊發展有限公司”和“某電訊商行”共3家被告告上法庭。她一共列舉了6項訴求,其中包括要求被告公開蘋果手機iPhone5中的預裝軟體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的功能,公開用戶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體的理由及是否會産生流量和費用的相關情況,重新設計手機系統功能及公開道歉等。
對此,蘋果(北京)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一方面,預裝軟體的目的為了方便用戶使用,不能自由卸載是為了防止用戶誤刪後造成不便,如股票、郵件等軟體。這些預裝軟體並沒有強制要求用戶使用,如果用戶不用的話還有很多第三方開發的軟體可以取代預裝軟體的功能。所以預裝軟體並沒有侵犯用戶的自由選擇權。
另一方面,蘋果(北京)公司的代理律師還稱,蘋果(北京)公司從未在美國蘋果公司獲悉過系統存在安全漏洞的問題,根據蘋果官網的描述,蘋果手機的手機定位功能是用戶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開啟的,手機定位功能收集的是用戶周邊WIFI熱點等資訊,並不會收集用戶個人的隱私資訊。
之後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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