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身上有胸鰭,背鰭,腹鰭,與尾鰭等,用以提供浮力、維持平衡。因為魚翅價格較高,漁業者為了節省船上空間,並帶回更多的魚翅,常會割下價值昂貴的魚鰭,然後將魚身丟回海裏。(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9月1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為全球第4大捕鯊地區,僅次於印度尼西亞、印度、西班牙。依臺當局“漁業署”統計,臺灣每年捕捉鯊魚量約在6到7萬噸之間,雖相關規定要將魚身連同魚鰭帶回港口,減少船艙可運載鯊魚數量,但仍有許多保育類物種遭到獵捕。臺灣動保團體呼籲,多種鯊魚瀕臨滅絕,且濫捕鯊魚會導致生態失衡,民眾應少吃魚翅、鯊魚肉以減少殺害。
全球前十大鯊魚獵捕國家和地區中的前4名為,印度尼西亞、印度、西班牙、和臺灣,每年的所捕殺的數量總額,佔全球被捕殺鯊魚總量的35%,臺灣每年捕捉鯊魚量約在6到7萬噸之間。保守估計,5年來臺灣等於屠殺3000多萬隻鯊魚。香港雖不捕殺鯊魚,但卻是最大魚翅進口地區,佔全球魚翅市場90%以上。
魚身常丟棄海裏
鯊魚成長速度慢,繁衍能力弱,全球鯊魚總數量30年來減少了90%。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表示,鯊魚身上有胸鰭,背鰭,腹鰭,與尾鰭等,用以提供浮力、維持平衡。因為魚翅價格較高,漁業者為了節省船上空間,並帶回更多的魚翅,常會割下價值昂貴的魚鰭,然後將魚身丟回海裏。當鯊魚沒有鰭,它們就無法游動與呼吸,隨後沉入海中,痛苦的死去。
鯊魚全身都具利用價值,臺灣人也愛吃鯊魚肉,因此漁民很少將魚身丟棄。據媒體報道,光是宜蘭南方澳總鯊魚産量共計約522萬公斤,若以每60公斤計算,南方澳一年就補殺約8.7萬隻鯊魚,種類達10多種。
生物多樣性受影響
臺當局于2008年起禁止捕捉及販賣鯨鯊肉,自2012年禁止進口凈鯊魚鰭(魚翅),並於同年禁止臺灣海船割下魚鰭,並要魚鰭連身一同帶回臺灣港口。然而目前臺灣漁業法律僅禁止捕捉、販賣、進出口鯨鯊及其加工品,對於其他種類鯊魚並無類似限制。
近年動保團體也加強倡導,呼籲民眾不吃魚翅來減少殺害。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曾表示,鯊魚在海洋食物鏈中位居最高層,一旦族群崩解,同一海洋生態係其他魚類的多樣性就會受到嚴重威脅,導致生態失衡。且每年鯊魚攻擊人的事件僅3、4件,民眾切勿因電影的形塑,將鯊魚污名化。(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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