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遭求處重刑30年。(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0月30日消息 臺灣黑心油事件的主要嫌疑人、頂新公司負責人魏應充等5名主要幹部與進口商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等人,今日遭彰化地檢署起訴,魏應充被求處重刑長達30年。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今天上午10點,承辦檢察官起訴頂新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峰、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及專員江淑端等7人,涉嫌自2012年1月起,以飼料用油製成攙偽且妨害衛生之食用油,進而販賣給下游廠商。
檢方認為,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等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等罪嫌,並且總計取得4億4162萬元新台幣的犯罪所得。
彰化地檢署認為魏應充等人的行為,應各從一重之詐欺罪、加重詐欺罪、販賣攙偽食品罪處斷,並且就總計60次之詐欺罪、79次之加重詐欺、3次之販賣攙偽食品罪,應分論並罰。因此求魏應充30年、常梅峰25年、陳茂嘉18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求處從重量刑。
另外,高雄地檢署偵辦正義公司黑心油,今(30)日起訴代理董事長何育仁等人,認定117項豬油産品攙偽飼料用油,8年來銷售總金額高達新台幣32億余元。(台灣網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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