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的食品安全再度亮起紅燈,讓民眾不禁想問,這些黑心廠商、相關單位到底怎麼了?
細數臺灣近3年來的重大食安事件,從2011年的塑化劑,到2013年的毒澱粉、大統混油,2014年9月爆發強冠餿水油後一個月,昨(8)日又爆發正義油品爆發混充飼料油事件,3年來5大包,消基會就痛批,當局各部門橫向聯繫及對工作職掌的管理嚴重疏失,受害的永遠都是消費者。
一位在美食圈打滾超過8年,曾任冰果師、米魯燒肉,以及魏姐包心粉圓公關的美食達人,現在是醒吾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講師楊博喻以兩種角度探討臺灣食安議題。他指出,身為業者,在事件爆發當下,不管自己有沒有中,絕對要在第一時間送驗自家的産品,針對可能産生問題的部分,找第三公證單位檢驗。
楊博喻説:“永遠都要有第二備案!”一旦發現自家産品真的有問題,趕快公告讓消費者知道,而後把第二備案拿出來,誠實面對才是上策,隱瞞總會被相關單位查到流向,到時後才承認、滅火,給消費者的感覺更差。
楊博喻指出,一連這麼多起食安事件,看得出來當局的“普查”機制不完整,做“抽查”檢驗的幾乎都是民間單位,當局單位與其“修法”,不如建立完善的制度。他提到,許多雞、鴨、牛、豬肉,甚至是養殖業、農産品等,都有完整的生産履歷,許多業者也很努力在建立這項機制;但是,“原物料”、“食品加工”這一塊卻沒有,一旦出事,只有交易紀錄,雖然可以查到流向,但是無法追到銷售用途。
楊博喻稱,其實臺灣大部分的業者都有“烏龜”心態。下游業者固然無辜,但是若是多一份好奇心,對於供應商的原物料有所要求,就算沒有自主再檢驗,也要請對方定時提供檢驗報告,而不是抱持著沒有出事就好的心態,多一點主動,也許很多問題早就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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