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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處罰不痛不癢 難以儆效尤

2014-10-08 11:2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島內“地溝油事件”中,富味鄉公司涉嫌摻雜低價油,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該公司負責人,對其處罰被媒體評為“不痛不癢”。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指出,富味鄉負責人在犯行曝光後仍砌詞掩飾,毫無反省悔改之意,如今又獲“輕判”,豈不是助長其氣焰?如此“不痛不癢”的刑罰又怎能阻嚇“效尤者”?

  評論摘編如下:

  島內早前爆發“地溝油事件”,再次重創臺灣“小吃天堂”的聲譽。臺當局言之鑿鑿,聲言要嚴懲炮製黑心食品的不法廠商,但言猶在耳,富味鄉公司涉嫌摻雜低價油,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該公司負責人陳氏兄弟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換言之,無須即時入獄。兩名負責人個人分別被處以2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款,富味鄉公司則被罰500萬元,但該公司不法所得超過3億元,這意味著除了繳交共5500萬元的罰款,陳氏兄弟和富味鄉公司共有2億多元的“盈利”。如此“不痛不癢”的刑罰又怎能阻嚇“效尤者”?

  去年“黑心油風波”在臺灣鬧得沸沸颺颺。島內衛生部門發現,知名制油商大統長基公司在橄欖油、花生油等食用油中加入低價的色拉油、棉籽油、香精、工業銅葉綠素等。棉籽油每公斤成本才20元,成本不到橄欖油的五分之一,但大統長基卻標示高級純橄欖油,欺騙消費者。更令人震驚的是,該廠商在7年前就開始使用這種不法手段混制食用油。而另一家以製造芝麻油著稱的制油商富味鄉也被揭發在芝麻油中摻雜了低價的棉籽油,甚至混摻的比例還高於大統長基。據當時臺灣衛生部門抽查的富味鄉24款油品中,除芝麻香油及編號“香P190”兩款油品含3成棉籽油外,其餘都達5成左右。提煉自棉花籽的棉籽油若沒有被精製,對人類的生殖系統有極大的損害。島內輿論直斥這些“黑心油品”無異於“殺精毀卵”,讓臺灣民眾斷子絕孫。

  由於混雜了大量的低價棉籽油,富味鄉大大降低了生産成本,利潤迅速提高。據説,食用油行業的毛利率一般約5%,但2012年富味鄉的毛利率已上升至18%。檢察機關查出,富味鄉的不法行徑也長達7年。換言之,其製造銷售摻偽、假冒油品數量難以估算,上當受騙的消費者不計其數。而且富味鄉負責人在犯行曝光後仍砌詞掩飾,毫無反省悔改之意,如今又獲“輕判”,豈不是助長其氣焰?同樣是混雜低價油的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被判12年有期徒刑,但富味鄉兩名負責人卻被緩刑,反差之巨大,難怪島內輿論譁然。檢察機關也已決定上訴富味鄉一案。

  這些年島內頻頻發生食安事件,臺當局也不斷提高相關刑罰:去年“毒澱粉”事件後,業者倘若添加未經核可的添加物,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黑心油事件”後,業者如果摻偽、假冒、添加未經核可的添加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地溝油事件”後,刑期增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犯行嚴重的不法業者最後獲輕判,難免讓人覺得“節節上升”的罰則不過是“紙老虎”罷了,與臺當局打擊黑心食品的決心可謂背道而馳。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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