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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公佈公務員欠稅榜 小警官欠4633萬新台幣居首

2014-06-05 10:49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6月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財政部門4日公佈公務員欠稅排行榜,榜首竟是雲林縣李姓警官,他涉及砂石買賣欠稅4633萬元(新台幣 下同),除按月扣薪抵繳,也被列為禁奢對象。

  臺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三年前對這名兩線兩星的李姓警官發佈禁奢令,李若因公必須搭乘高鐵、航空器等票價較高的交通工具,須事先報備;禁止購買、租賃或使用2000元以上的商品或服務;也禁止贈與、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財物。這是嘉義分署成立十多年來,第一個執行禁奢令的欠稅者。

  李姓警官原任職民防管制中心,曾借調交通隊二年,因而認識砂石業者。2001年起與妻子以“阿亮實業有限公司”名義,經營砂石買賣,由於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買賣時,使用別家砂石場發票作為銷貨憑據。

  中區稅務局説,稅務人員追查砂石業者開立不實發票時,意外查到李姓警官個人賬戶有砂石業的資金進出,發現李未辦營業登記,2002至2003年間逃漏2.7億多元銷售額,期間屬“地下交易”。

  李在2005年以“阿亮砂石行”辦理營業登記,但改以妻子為負責人,稅務局又在公司賬戶查到砂石業資金進出,公司漏開發票銷售額高達1.5億多元,逃漏稅事證明確。

  稅務局清查他逃漏稅連同罰金達7000多萬元,移送強制執行,同時列為禁奢對象。他聲明異議後,獲核定積欠的稅額為4633萬元,但連同公司逃漏稅,合計8000多萬元。

  李姓夫婦2007年被雲林縣警局以偽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移送法辦,法院改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判處1年徒刑,緩刑3年。“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李停職一年,2009年復職,每月扣繳1/3薪水、約24000元抵繳稅款。

  中區稅務局説,至今已扣到李162萬元,約欠稅總額的3%。目前李名下只有一輛十幾年車齡的老車,配偶也沒有所得。

  李姓警官4日喊冤,否認自己欠高額稅款,也沒有經營砂石場,只是幫妻子仲介砂石買賣;他並抱怨“財政部”再次公佈欠稅資料,對被判刑、停職、扣薪的他是二次傷害。

  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蔡清龍表示,李姓警官因違法遭公懲會休職一年,目前在後勤科支援,並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輔導考核工作與生活狀況,防範再違紀。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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