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臺北12月30日電(記者何自力 查文曄)30日零時起,臺灣縱向高速公路結束實施39年的計次收費,全面轉換為計程收費時代,實施“走多少付多少”。
據島內“高公局”資料顯示,1974年7月30日設置泰山收費站,開啟臺灣高速公路計次收費制度後,島內陸續設置了23個收費站。計次收費制度採取定點設置收費站收費,但因各站點之間里程數不同,用路需求最大的都市區不必付費等規定,形成長途補貼短途的不合理情況。
“高公局”表示,實施計程收費,解決了收費站設置間距不一、付費不公;提升了行車效率,以臺北至高雄為例,可縮短行駛時間約30分鐘;節省行駛費用,以臺北至高雄為例,以計次方式繳費為360元(新台幣,下同),計程方式繳費為342元;更為重要的是,車輛經過收費站不必停車繳費,每年因此可節省燃油1000萬公升,帶來18億元左右的節能減排效益。
島內700多萬輛機動車將改用行駛里程計費。車主可以用eTag(遠通電收)、登記車牌儲值及事後補繳3種方式繳費。目前已有570萬輛車申辦eTag。
為使民眾適應新制,從30日至明年1月1日3天縱向高速公路全面免費。島內橫向高速公路則免費兩年。
島內高速公路總長度逾900公里,2012年各收費站通行車輛5億7351萬輛次,平均每日157萬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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