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註冊發行方式等利好政策的帶動下,今年信貸資産證券化市場的發行規模再次攀升。據中債資信23日發佈的《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市場運作情況回顧及2016年展望》報告,整體上看,以成功招標為統計口徑,2015年11月底前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發行項目為85單,總額達到3291.86億元,是去年市場全年規模的1.17倍。
伴隨著發行規模的上升,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的類型也日趨多元,雖然公司信貸資産支援證券(CLO)仍依舊佔據主導地位,但是其發行規模佔比已經從2014年的90.42%下降到77%,與之相對的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援證券(RMBS)、個人消費貸款支援證券和租賃資産支援證券的發行數量則有顯著增長。與此同時,投資主體也逐漸多元,商業銀行與基金仍是資産支援證券的主要投資者,但與2014年同期相比,商業銀行的託管比例有了小幅下降,同時基金類投資者的託管比例略有上升。同時,2015年境外投資者的身影託管比例和非銀金融機構的投資佔比有所上升,但整體仍處於較低水準。
展望明年,中債資信金融業務專業信用評審委員會主任李欣表示,統計結果顯示,截至11月30日,央行已完成4110億的信貸資産支援證券註冊額度,且結合中債資信對已立項尚未發行項目的統計,項目量儲備充足,預計下一階段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發行規模將迎來快速增長。李欣還表示,從發起機構自身角度看,在試點階段,各家機構出於積累經驗、杜絕風險等考慮,大多選擇將最優質的資産拿來做證券化。但隨著資産證券化業務的深入開展,一來優質資産剩餘存量下降,二來發起機構更多將把收益納入考慮範疇,後續發行的信貸資産支援證券難免出現基礎資産品質略有下滑的情況。
“尤其對於對公類貸款證券化産品來説,一般入池資産單筆金額較大,佔比較高,證券化産品的現金流情況易受到單個企業違約的影響,這就更需要參與仲介機構盡職履責,資訊共用,充分溝通,及時進行資訊披露和風險提示,在風險不斷上升的宏觀環境下切實履行保護投資人利益的職責。”李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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