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部署加強中秋國慶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發改委要求,查處旅行社以低團費或“零負團費”為名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遊客,在旅遊行程中不履行價格承諾,擅自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旅遊購物店串通漲價、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旅遊餐飲場所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發改委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密切關注民生領域市場價格動態。密切關注消費量大幅增加的糧油、肉、禽、蛋、菜、奶、月餅等食品市場和價格動態,加強價格監測和分析預警,一旦發現市場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有效化解。加強對生活必需品批發零售環節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大型糧油批發市場、超市和農貿市場開展巡查,督促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堅決制止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密切關注藥品、物業管理等價格改革領域的市場動態,堅決制止經營者借價格改革之機實施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
二是切實維護旅遊、交通市場價格秩序。各地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旅遊局《關於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005號)要求,集中開展旅遊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景區經營者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價格水準或浮動幅度,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著力規範餐飲、住宿、購物、觀光等環節的價格秩序,查處旅行社以低團費或“零負團費”為名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遊客,在旅遊行程中不履行價格承諾,擅自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旅遊購物店串通漲價、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旅遊餐飲場所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凈化旅遊市場環境。加強對鐵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公交、計程車等交通運輸價格的檢查和巡查。督促高速公路經營者做好國慶期間免收通行費的政策公示,切實降低群眾假日出行成本。
三是著力優化線上線下購物環境。通過發佈消費警示、主動到府服務、召開提醒告誡會、印發提醒告誡函等方式,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經營者完善價格促銷方案,規範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促銷行為。對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以及消費者舉報、新聞媒體反映的經營者進行重點檢查和巡查,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價格權益。
四是努力化解價格糾紛和矛盾。保持12358價格舉報管理資訊系統暢通, 熱情接聽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