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31 日晚5 點,國務院公佈《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出臺。
國務院同時宣佈,將於5 月1 日開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
據國務院公告顯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 萬元。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存款保險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 萬元;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每6 個月交納一次保費等。
我們認為存款保險條例的出臺對市場的影響主要有:對銀行股影響偏負面。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是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重要一環,預示著存款利率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繳納保費,有點類似提高銀行存款準備金,對銀行凈利潤産生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 萬元,會影響高於50 萬的儲戶轉移部分資産,以獲得更安全或更高的收益,吸儲過程中銀行必須提供更高的利率才能留住這些資金,再度提高銀行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民營銀行來説,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於更多民營銀行的發起成立和經營。
對股市影響偏正面。
對於超過50 萬最高償付限額的資金來説,有從銀行擠出的可能,股市也是其中最有可能的選項,當前A 股市場賺錢效應明顯,吸引力大,對股市資金面偏暖。直接受益最大的是非銀金融機構如券商、保險等。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