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建立,但養老金水準無論是絕對值還是相對值都被認為偏低。人社部和民政部此前公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每人平均只有81元,還不到城市低保金的七分之一,是農村低保金的三分之一。
國務院年初發佈《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併,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至今年三月份,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86億人,已有超過1.33億城鄉老年居民按月領取養老金。
然而,在目前的居民消費水準下,居民養老保險的實際保障效果受到質疑。根據《意見》,目前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按當前的待遇計發水準進行測算表明:如果居民選擇按每年100元最低檔次繳費,政府補貼按照30元計算,假定利率按照3.5%計算,繳費年滿15年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金額為2508元,達到領取待遇年齡後,參保人能夠領取養老金中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礎養老金,參保人每月能夠領取的養老金總額為73元。
事實上,從待遇標準調整機制來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併後養老金標準調整幅度並不大,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低保等制度的標准保障水準調整幅度相比還相距甚遠。
據人社部統計數據測算所得,2012年,我國城鎮職工每人平均養老金水準約為2.06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相差近24倍。民政部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城市低保對象月每人平均保障標準為373元,月每人平均補助252元,合計月每人平均可獲得625元;農村低保對象月每人平均保障標準為202元,月每人平均補助111元,合計月每人平均可得到313元。與此相比,201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每人平均則只有81元,還不到城市低保金的七分之一,是農村低保金的三分之一。
“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比,城鄉居民養老金無論是絕對值還是相對值都是偏低的。”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高慶波表示,從繳費水準來看,2012年每人平均繳費水準只有169元,這與2012年“城職保”的每人平均繳費0.72萬元相比,繳費水準只是後者的零頭。這樣的養老金水準,無法負擔起老年經濟保障的重任,而這樣的繳費水準,對於赤貧人群來説,也是一種負擔。
高慶波認為,種種現象反映出了新農保制度和城居保制度兩者的定位並不清晰:“現在的新農保支付基本上是財政的轉移支付。顯然,這一制度不是保險制度,它主要是一種福利制度,儘管它的名字叫做養老保險。”
對於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準不足的質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這一現狀是客觀的,畢竟制度從試點到全面鋪開時間很短,待遇水準的提高要循序漸進:“對於廣大農民來講,最主要的收入來源還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當然也包括家庭成員到城市打工工資性的收入,基本養老金可以説只是補充性的收入。”
而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水準的提高,《意見》也做出了安排:要求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齊傳鈞認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正在走向合併,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也有望啟動並軌改革,“大一統”養老保險制度藍圖已經日漸清晰。
“當然,我們反對‘碎片化’制度,並不是説要用一個制度覆蓋所有人群,而是在堅持多層次多支柱基本理念的基礎上,徹底消除因為地域、戶籍和職業差異而採取不同養老金制度的安排。對於那些存在繳費能力問題(非正規化就業)的人群,政府理應採取相應制度對他們加以覆蓋。”齊傳鈞對《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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