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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進藥店半年市民不買賬 消費者普遍認為價高

2014-04-01 08:3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在藥店購買奶粉需要使用自助掃描設備,反覆操作讓不少消費者暈頭轉向攝影/本報記者 袁藝

  觀察動機:去年10月26日,由商務部下屬的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國際品牌管理中心牽頭推出的“奶粉進藥店”項目在北京開始進行公共測試運作。包括醫保全新、嘉事堂、金象和永安堂4家試點藥店的5個門店率先在店內引入了自主售貨機。經過5個月的運作,情況究竟如何?北京青年報記者在走訪中發現,由於在藥店銷售的奶粉普遍存在價格高、購買量少、手續繁雜等問題,所以很多消費者並不買賬,個別藥店平均月售僅四五罐。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走訪了率先開放奶粉銷售業務的幾家藥店,發現目前店內的經營情況並不盡如人意。大部分藥店自主售貨機前鮮有顧客駐足,有的店內甚至沒有為掃碼刷卡機通電。而業務最初開通時,主辦方提出的與普通超市比起來,“品質更高”、“價格更低”、“安全更有保障”等“優勢”幾乎已不復存在。比起平均每天能夠賣出十幾罐的超市,某試點藥店銷售人員表示,在藥店內,一個月可能只能賣出4至5罐。與商品種類更多樣的嬰幼兒用品專賣店,或價格更低廉的網店相比,消費者對藥店奶粉專櫃顯然並不買賬。

  無贈品無積分價格無優勢

  按照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國際品牌管理中心此前對奶粉市場佔有率的統計,藥店試運作初期曾確定了包括7個國産品牌及4個外資品牌在內的11個奶粉品牌,伊利、貝因美、雅士利、三元、惠氏、多美滋、雀巢、雅培等消費者熟知的品牌均包含在內。且按照規定,試點期間藥店售價將優於超市價格,普遍實行九折優惠。

  近日,北青報記者走訪了位於東四、西四的幾家藥店,發現奶粉專櫃內商品確實涵蓋了大多數熟知品牌,然而記者對比了樂友、麗家寶貝等孕嬰用品專賣店及一號店等電商網站的同款商品後發現,藥店售賣的奶粉在價位上並無優勢。以某品牌針對0至12個月的一款嬰幼兒配方奶粉為例,在藥店專櫃內記者掃碼後顯示價位為358元一罐,而同品牌同等含量的産品在孕嬰專賣店售價僅340元,在1號店網路平臺,記者發現同款産品的價格更是低至330元左右。

  只可刷卡購買 操作手續複雜

  在走訪中北青報記者發現,目前“奶粉進藥店”的執行方式均為奶粉專櫃設立自助售貨機模式,而非藥店櫃檯售賣。想要購買奶粉,消費者需要自助使用掃描、刷卡付費的電子終端,反覆多次操作令不少中老年消費者“暈頭轉向”。

  在藥店的奶粉專區,通常設置有4至5個約兩米左右高的半透明玻璃櫃,每個櫃子分成6行5列30個小格子,每個小格子裏裝有一罐奶粉,格子門外安有自動彈簧門。消費者如想購買某一品牌的奶粉,需要從櫃子旁邊的自動售貨終端機上取下電子掃碼槍,來到對應的格子外,對奶粉罐上的二維碼進行掃描,然後再回到終端機上了解奶粉的生産日期、保質期、産地、凈含量、價格等具體資訊。確定購買後,消費者需要在終端機螢幕上點擊確認結算,與地鐵內的售貨機不同,藥店的奶粉售貨機目前並不接納現金收費,只可通過POS機刷卡支付或微信賬號進行支付。支付完成後,選中的奶粉櫃門將自動彈開,消費者可自行取貨。“來藥店的消費者大多是中老年人,他們中很多人既不會操作掃碼槍,也不熟悉使用觸屏購買,自助刷卡時更是經常出錯。”一位藥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一次最多買4罐 無法滿足需求

  通過觀察貨櫃不難發現,每種産品的數量大多都在2至4罐不等。最少的只擺放出了一罐,最多的也不超過5罐,比起超市和網路上無上限數量的購買,藥店的專櫃看起來更像是商場內的樣品陳列。“奶粉消耗量大又易儲存,孩子通常一天要喝好幾頓,不可能經常跑出去買,所以一般每次我們都是買上10罐8罐,或者索性就買一箱搬回家,一次買個兩罐三罐的不太現實。”消費者宋女士告訴記者。一位試點藥店的工作人員坦言,一些消費者希望一次多買一些,我們只能讓人家等著補貨,很多人無奈選擇直接去附近的超市購買。

  核心

  藥店僅提供空間 不參與奶源監管

  “奶粉進藥店”項目啟動時,包括主管部門、乳企管理者等多方面都曾多次提出,讓奶粉走進藥店,目的在於參照藥品的管理方式來管理奶粉,從而為消費者提供品質更為安全的奶粉。然而記者了解到,目前藥店銷售奶粉的模式仍然為消費者自助購買,物流公司對銷售情況進行後臺監控,安排工作人員隨時補貨。也就是説,藥店在奶粉的銷售中,僅僅扮演了為乳品專櫃提供擺放空間的角色,並未參與其他任何環節。

  按照商品流通的管理辦法,只要藥店經營許可證中包含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一項內容,藥店就可以銷售奶粉。但對於消費者普遍最為關心的奶源的安全,則不受經營方式和銷售渠道的影響。“目前我們能做的也只是為奶粉貨櫃提供與藥品一樣的適宜溫度和濕度等條件,但從奶源的安全到供貨方倉儲的條件都不在我們負責的範圍之內。”一家試運營藥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藥店銷售奶粉,中間涉及藥店、自動售貨機管理單位、物流單位、奶粉生産企業、項目主管部門等多個單位,按照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一旦出了問題,具體由誰來承擔責任風險,目前仍然沒有具體確定。”乳業專家王丁棉在採訪中表示,如果僅僅是依靠改變銷售的場所來提高消費者對於嬰幼兒奶粉的信心,恐怕只能是一種“單相思”的做法。

  同時,他也提出,作為吸附性很強的産品,奶粉在藥店銷售,如何保證不受其他藥品的污染?提供補貨服務的物流方如何保證奶粉儲存條件的安全?長期賣不出去的奶粉誰來負責替換?都是接下來需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保證品質安全的重點。同時,除非能夠做到由生産企業直接對接藥店,省去中間一系列流通環節,否則在價位上對消費者沒有任何吸引力。

  回應

  具體監管細則仍處磨合期

  “奶粉進藥店”試運作五個月以來,具體儲藏和安全追溯系統如何進行管理?監管細則是否出臺?對此,商務部國際品牌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回復北青報記者疑問時提出,作為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的機構,該中心對奶粉進藥店的推動工作已經圓滿完成。據她了解,目前一些地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出臺相關監管措施,今年北京地區的試運作藥店將會進行一些調整和升級,具體內容暫時不便透露。

  去年底,國家食藥監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許可條件保持情況的監管力度;要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和快速檢測工作。同時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品質安全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記者通過調查了解,目前在北京地區,對於在藥店售賣的奶粉品質安全監管責任仍處在磨合期,具體細則尚未正式出臺。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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