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麗 資料圖
□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資本
□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適宜於從事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專業團隊
□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本月初,銀監會關於地方版AMC(資産管理公司)資質認可條件的文件下發至各地銀監分局和地方法人銀行金融機構。自此,地方版AMC有了明晰的準入門檻。
地方版AMC成立需有三項條件
在這份名為《中國銀監會關於地方資産管理公司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批量收購處置業務資質認可條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45號文”)中,銀監會規定,新成立的地方版AMC需具備三項審慎性條件。
首先,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資本;第二,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適宜於從事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專業團隊;第三,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四大國有AMC中,東方資産和長城資産的註冊資本都為100億元。信達資産在2012年引入四家戰略投資者,註冊資本達到301.4億元。華融資産于2012年成立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為258億元。
去年2月,財政部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金融企業不良資産批量轉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財政部6號文”),規定各省級人民政府原則上只可“設立”或“授權”一家資産管理或經營公司,參與本省(區、市)範圍內不良資産的批量轉讓工作。
財政部6號文的第36條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設立或授權的資産管理或經營公司的資質認可條件,由銀監會另行制定。”此條文即為銀監會45號文的由來。
對於被“授權”參與本區域金融企業不良資産的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公司,45號文提出了兩點要求:經營資質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資質信用良好,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和其他不良記錄。
鼓勵民資入股地方版AMC
此外,45號文還明確指出,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地方資産管理公司。
今年新成立的地方版AMC皆已達到45號文所劃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江蘇版AMC全稱為江蘇資産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50億元;浙江版AMC全稱浙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億元,且正準備將浙江國貿集團金信資産經營有限公司整體注入,後續計劃引進戰投。
一位地方版AMC的工作人員表示:“10億元的註冊資本,對經濟發達的省份來説,門檻不高。在一個省份中,多了一家地方版AMC參與不良資産的收購,能起到‘鯰魚作用’,不良資産的收購價有升高的可能。”
不過,一些已經具備處置金融企業不良資産功能的省級資産管理或經營公司並未達到10億元的最低註冊資本條件。根據央行的一項調研結果,截至今年2月末,全國共有18個省(區、市)已設立具有不良資産處置功能的省級資産管理或經營公司21家,其中13家曾參與金融企業不良資産處置。但這些機構規模一般不大,註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僅6家。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地方都有成立省級AMC的積極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林文順、陳小重的《省級資産管理公司的運營現狀及其影響》一文,財政部6號文下發後,有關部門曾徵求地方政府對省級AMC設立門檻的意見。其中,部分地方政府認為並不符合實際和需要,因為註冊資本門檻設立較高,且資金需要由地方自行解決。(記者 高翔)
[責任編輯: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