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圈中)拿水果刀衝進銀行追趕銀行職員。
嫌疑人一邊與銀行職員僵持一邊衝櫃檯喊“給我30萬”。
銀行職員用椅子將嫌疑人逼到角落。
嫌疑人被制服。銀行監控截屏
被告人在法庭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叔坤 攝
新京報訊 在一年都沒有工作和收入時,32歲的楊某為給女友湊婚房首付,選擇了搶劫銀行。但他持刀挾持銀行工作人員不到5分鐘,就被銀行職員用椅子擊倒、制服。
昨天上午,楊某因涉嫌搶劫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公訴人
被告人屬犯罪未遂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4月14日17時許,被告人楊某在朝陽區十里堡一家銀行外,藉口銀行卡遺失在銀行內,持刀闖入銀行並挾持銀行工作人員孔某,向櫃檯內的銀行櫃員索要人民幣30萬元,後被銀行工作人員制服。此過程中,銀行工作人員受輕微傷。
公訴人認為,楊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只是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得犯罪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根據相關法律,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鋻於被告人本人在認罪過程中態度誠懇,因此,建議法庭以搶劫罪判處其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
截款日當天持刀進銀行
“我買房首付差17萬,搶劫時要30萬,是怕他們討價還價。”庭審時,楊某表示認罪。
楊某稱,本來是為了和女友買婚房,但自己2011年下半年就失業了,他既沒錢也沒敢告訴女朋友自己沒錢。就在首付款交款期限的最後一天,他持刀進了銀行。
“請大家不要仿傚我的行為。”庭審最後,楊某表示,對不起女友和雙方的家人,自己搶銀行是因為一時衝動,沒有顧及後果,“不值”。
此案未當庭宣判。
■ 回放
銀行員工用椅子砸倒“搶錢者”
2013年4月14日17時許,當事的這家銀行已經閉門謝客了,職員金先生和大堂經理王先生在銀行內值班。
此時,一位年輕男子敲銀行的玻璃門,説自己的銀行卡丟在銀行大堂了。王先生沒有開門,而是在銀行裏找了一圈,擺手告訴這位年輕的客戶説“沒有”。但對方説“聽不見”,並一定要求開門。
門剛剛打開一點,一把細長的刀就架在了王先生脖子上。金先生立即反映有危險,悄悄示意櫃檯裏的同事報警。
這個年輕的客戶就是涉嫌搶劫銀行的楊某。
楊某剛把刀架在王先生脖子上,就被王先生迅速推開。他拿刀想追過去,卻被其他銀行職員舉著椅子攔住,並被逼到墻角。他一邊揮著刀與持椅子的銀行職員僵持著,一邊不斷地大吼“快給我準備30萬”。
“當時他(指楊某)見自己不佔優勢了,於是把刀放回包裏,順手又拿出了一根鐵棍揮舞。”金先生説,見此情況,他和同事們繼續用椅子“抵住”角落裏的楊某,並一起用椅子向楊某身上砸去。5分鐘後,楊某被打倒在地,制服。
■ 追訪
花數小時設計“搶銀行方案”
嫌疑人為便於逃跑在案發現場附近購買自行車;曾是女友眼中愛玩魔方的小男生
涉嫌搶劫銀行的32歲的楊某,1米6的個頭,身材瘦小,在庭上回答問題時,聲音有些柔,讓人很難把他和銀行搶匪聯繫在一起。
愛動腦子的溫柔男友
2005年,楊某大學畢業後,在北京找到了一份高速公路設計的工作,還順利地拿到了北京戶口。因為工資不高,先後換了兩次工作。待業期間,結識了比自己大一歲的女友小麗(化名)。
在小麗眼裏,楊某脾氣很好,喜歡動腦子,玩魔方。
2011年,楊某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可不到半年就失業了。怕失去女友,楊某選擇了隱瞞。每天“照常上班”,用積蓄死撐,還告訴女友,自己一個月能掙5000元。
2012年8月,為備婚事,小麗催促楊某買婚房,楊某硬著頭皮答應了。他們看中了豐台區一套76萬元的二手房。楊某湊來湊去,還差17萬首付款。仲介和女友不斷地催促他交首付,否則房子就不是他們的了。
化裝踩點的“搶劫者”
錢從哪兒來?
楊某想起在電視上看到的一些搶劫儲戶的報道——今年4月14日是交齊首付款的最後期限,楊某決定了——搶劫銀行。
當天上午10時,楊某坐公交車來到朝陽區三間房附近的一片荒地,換上事先準備好的衣服、帽子和口罩。隨後,他又坐車到了朝陽區十里堡尋找準備搶劫的銀行。為方便逃跑,他還在附近的商店買了輛自行車。
經過幾個小時踩點、分析,下午1時,他決定對6號線地鐵邊上的一家銀行下手,因為“那裏進出客戶多,現金應該不少,搶完也方便逃跑”。
原決定1小時後動手,但由於當時銀行內排隊的儲戶較多,楊某擔心不能成功,就一直在銀行附近守候著。
下午5點了,眼看銀行保安就要鎖門,本想放棄的楊某突然想到已是交首付的最後期限,女朋友很可能因此與他分手。於是,他鼓起勇氣,走進了銀行。
結果,長達幾小時的搶劫準備,5分鐘內就被擊潰了。
本組稿件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洋 陳白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