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4月1日電 (任麗娜)山西省統計局1日對外發佈統計報告稱,山西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100%實現小康目標,難度較大。究其原因,山西省城鄉居民收入水準較低。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山西省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12600元人民幣,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小康目標的實現程度僅為50.4%,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25000元相差12400元之多;與全省全面小康社會綜合實現程度78.0%相差27.6個百分點。究其原因,山西省城鄉居民收入水準較低,在全國的排位靠後。
針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中共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實現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標。
山西省統計局稱,根據初步測算,到2020年居民收入實現翻番目標,居民收入在2011—2020年10年間需實現年均7.2%的實際增長。按2020年山西省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時城鎮化率達到60%的目標計算,2020年山西省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22566元,僅實現小康目標的90.3%。
根據實現山西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00%實現小康目標,按2020年山西省城鎮化60%的小康目標計算,城鄉居民收入10年(2011-2020年)裏需實現年均8.3%以上的實際增長。如果按山西省居民消費價格水準每年上漲3%左右的目標測算,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義增長要達到11.5%以上,增長難度較大。
到2020年的今後7年,山西城鄉居民收入實現小康目標難度很大。根據實現山西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00%實現小康目標,按2020年山西省城鎮化60%的小康目標計算,城鄉居民收入7年(2014-2020年)裏需實現年均9%以上的實際增長。如果按山西省居民消費價格水準每年上漲3%左右的目標測算,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義增長要達到12.3%以上,增長難度很大。
山西省統計局建議政府不斷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水準;努力實現農民收入超常規增長;持續擴大就業,特別是解決低(中下)收入群體的就業難的問題;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保障富民;扶持和激勵居民的創業意識,實現收入增長真正“可持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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