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事
上市了,能不能引進戰略投資者,關鍵不在能不能,而在願不願——如果是ST公司,就一定能,反之,則可能捨不得。
據媒體報道,在日前召開的貴州國資委監管企業産權制度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啟動暨推介會上,貴州省國企改革也拉開大幕。值得注意的是,茅臺的此次改革,倒更像是為了甩包袱,而不像搞改革。因為,按照茅臺集團相關負責人的説法,茅臺股份公司已經上市,不能再引進其他戰略投資者了。因為,股份公司的股民,也是投資者。
如果真的如此,倒也無妨。至多只能認為,茅臺集團的改革意識還不濃。可是,茅臺集團相關負責人又表示,將對茅臺酒板塊以貴州茅臺為核心,探索建立股權激勵機制或員工持股。
這就無法讓人理解了,既然企業已經上市,不能再引進戰略投資者,為什麼又可以建立股權激勵機制或員工持股呢?難道員工持股和引進的其他投資者有什麼區別嗎?如果要説區別,不就是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是經營者和員工吃肥肉,引進戰略投資者則是要將肥肉讓給別人一份嗎?
這就不能不令人聯想到,在新一輪改革中,類似于茅臺這樣的優質企業、效益好和市場有前景的企業,很有可能也同樣採取各種各種的辦法和措施,阻止其他投資者參與,或者拿出一些效益末端的子公司或品牌,象徵性地進行一些改革。如此對自己慷慨大方,對其他投資者十分吝嗇的改革,又怎麼能夠顯示誠意,能夠讓其他投資者放心大膽地參與到國企改革中來呢?
如果一家企業、特別是品牌較響、效益較好的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只將其中較差的業務板塊拿出來進行改革,而將效益好的和品牌響的留給經營者進行股權激勵和員工進行持股,這樣的改革,是很難取得成功的。不僅不能成功,反而會出現國有資産流失和讓少數人暴富的現象。
我們説,國企改革的目的,不是要形式,而是要內容,不是要應付上級,而是要通過改革更好地適應市場,從而讓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真正提升市場競爭力、特別是核心競爭力。茅臺作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知名品牌之一,在改革過程中,可以在股權設置方面做一些限制和要求,但是,決不能只對與品牌關聯度不強的下屬子公司和子孫品牌進行改革,而將核心資産仍掌握在政府手中,或只對經營層和員工開放。這樣的改革,不僅缺乏誠意,也難以取得預想效果。
這也進一步提醒我們,在新一輪國企改革過程中,如何讓其他所有制經濟比較放心地參與到國企改革中來,並與國有資本一道形成混合所有制結構,可以做的文章實在太多。而從不久前中石化等國企提出的改革方案來看,也存在與茅臺類似的問題。如果任憑這樣的現象出現,那麼,其他投資者就很難對國企改革感興趣,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也就難以建立。
上市了,能不能引進戰略投資者,關鍵不在能不能,而在願不願——如果是ST公司,就一定能,反之,則可能捨不得。
□譚浩俊(財經評論人)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