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龍露)昨天,審計署發佈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206988.65億元。這也是我國首次摸清政府債務底數。
此外,全國各級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這兩類債務均應由債務人以自身收入償還,正常情況下無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屬政府或有債務。
今年8月至9月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5萬多名審計人員,對中央、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391個市(地、州、盟、區)、2778個縣(市、區、旗)、33091個鄉(鎮、蘇木)的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共涉及73萬多個項目、245萬多筆債務。
審計發現,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98129.48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00.72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23110.84億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859.17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55.77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393.72億元。
“從我國經濟發展水準、政府性債務的現狀,以及資産與負債的相互關係看,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説。
審計包括了哪些內容?
審計內容包括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以及債務人出現債務償還困難時,政府需履行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債務人出現債務償還困難時,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
審計結果表明,政府性債務是經過多年形成的,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政府性債務用在哪兒?
我國經濟社會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方面資金缺口較大,僅靠財政資金投入難以滿足需要。從審計情況看,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資金有87%投向了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教科文衛、農林水利、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其餘債務資金用於工業、能源等方面。債務資金的投入,為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民生和保護生態環境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産,産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審計發現了哪些問題?
一是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年均增長19.97%;二是部分地方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有的地區債務率已經超過100%,債務償還壓力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單位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等。
此外,本次審計還發現並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線索51件,涉案人員69人,有關處理結果將適時公告。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J029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