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崇文門新世界附近,買賣購物卡的“黃牛”正在等待生意。
12月24日,資和信百貨,一位辦購物卡的顧客走出商通卡中心。
一串長約80釐米的“卡串兒”上,10余張花花綠綠的購物卡用膠條貼在一起。每當人們經過商場、超市,都會有一些人提著“卡串兒”向行人收購購物卡,而後再轉賣給商場內的黃牛。可別小瞧這些“收卡黃牛”,雖然一張卡的利潤僅10到20元,就在去年,他們都能賺上七八萬元。
但從去年12月“八項規定”出臺,各國企、事業單位福利也隨之減少,這些購卡黃牛的交易量和收入開始“縮水”。今年“年關”將至,他們已經感覺到日子“不好過了”。
“大客戶”消失 黃牛被迫“站街”
12月25日,耶誕節。
下午1時,崇文門新世界商場A座南側廣場,穿著棉衣棉褲、裹著圍巾的老李正提著“卡串兒”等待賣家。每當有行人走過,他都會上前詢問“賣卡嗎?”此後兩個小時,他詢問了73位行人,但一張卡都沒有收到。
老李今年58歲,2011年從黑龍江來到北京收卡。在他印象中,逢年過節正是大賺一筆的時候。“節日單位都有福利,卡非常多。”
但從今年開始,他只能賺取小毛小利,再也碰不到大宗交易了。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其他的黃牛身上。
12月20日,現年27歲的河北小夥王剛(化名)拿著“卡串兒”,在新世界商場門口從中午12點站到晚上8點,只收了一張1000元面值的商通購物卡,利潤20元。
“我們這一行是最能感受到八項規定影響的,你從我收卡的方式就能感覺到。”王剛説,剛入行時,他也是以“站街”為主。每做成一單生意,他都會給對方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久而久之,培養了一些固定的“大客戶”。
“固定客戶給我打電話,我就去收。一週之內,真正上街站著的,也就兩天。”王剛回憶,去年年底,曾有一位國有銀行職員聯繫他,説單位剛給每個人發了3000元美通卡,有十幾位同事都想把手上的賣掉,讓去收卡。這次耗時僅半天的交易,讓王剛凈賺近千元。另外一位“大客戶”,逢年過節都會讓王剛去他家收卡,每次交易總額都在3萬元以上。
而今年年末,這些“大客戶”再也沒有聯繫王剛,黃牛們只能又重新回到商場門前,繼續站街收卡。
去年收入8萬 今年減少一半
王剛原本從事網站策劃行業,從2010年夏天開始,在新世界商場門口收購各類購物卡、電話卡。王剛“跳槽”的理由是,“幹這一行不受時間、地點的約束,關鍵收入還不錯。”
據王剛介紹,這一行的“利潤”,主要是通過倒手賺取差價。比如一張1000元面值的商通卡,王剛會以960元的價格收購,再以970至980元不等的價格倒賣給商場內的黃牛,而商場內的黃牛則會以“替人刷卡付費”的方式,利用商場的打折活動賺取差價和積分。
雖然一張卡的凈利潤只有10到20元,但王剛稱,這一行屬於薄利多銷。“你可真別小看這點利潤,前兩年市場特別火,有人一下子收了20萬元的卡,一次就賺4000元啊!”
2011年至2012年,王剛和老李都會在7、8兩月的淡季時回家。但即便兩月時間不收卡,他們一年收卡所得的收入也能達8萬元左右,有時候一天下來,王剛能收總額10萬元的卡。
但從年初至今,王剛的收入只有5萬多元。“按理説,今年這個時段應該是旺季,但現在一天能收5張卡就算不錯了。”老李的收入則更低一些,“今年開始每天都會有,到現在才拿了3萬多一點兒,還不夠吃住用的錢。”
“還不就是政策影響的!我今年交易減少最多的,就是國企和事業單位。”張麗(化名)是王剛老鄉,從2010年起便和王剛一起在新世界必勝客門口收卡。她説,前兩年她都會去大型國有企業和派出所收購卡,“一個辦公室一個辦公室收,雖然面值也就一兩千塊,但一次能收二三十張。”
但今年,張麗收卡量直線下降,同時更多聽到的是客戶的抱怨。“內容也都差不多,無非就説現在有規定,卡少了。”
購物卡銷售“縮水” 黃牛考慮改行
12月23日下午,商通卡資和信百貨辦卡中心,14個辦卡窗口只有3個窗口有人在購買商通卡。一個小時內,共有8名顧客選購了商通卡。其中,有5名錶示是為公司代購,而其餘3人則表示是個人購買年底“送禮用”。
同日,家樂福方莊超市的購卡中心,僅開放了一個窗口出售購物卡。中心一名工作人員稱,迄今為止來購卡的以公司企業和個人居多,政府部門或國企的暫時沒碰到。
對於今年的售卡情況,記者以購卡的名義致電家樂福售卡中心,工作人員稱,今年國家限制得緊,銷售情況不如往年,大規模購卡的主要還是企業。此外,他還證實,很少接到一萬元以上的訂單。
“今年卡賣得不如以前”,物美超市玉蜓橋店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大宗交易少,每單基本都是數千元左右。
與購物卡銷售同時“縮水”的,還有商場前的黃牛隊伍。
王剛記得,2010年剛入行時,崇文門新世界商場的黃牛足有50人。而從今年開始,收卡黃牛一個個改行,現在黃牛只剩下不足30人。
王剛和張麗已經決定,做完今年的生意就改行。“我想回家開個小店兒,做點兒小生意。”張麗説。而老李則不想放棄手上還有的幾個客戶,想繼續“觀望”一陣子。但他今年過年並不打算回家,“還沒賺幾個錢,想看看過年還能不能多收一些卡。”
- 探訪
問題1
分多次購卡躲避登記
201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對於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記者探訪發現,各超市都將這條規定貼出,但不同超市執行情況不同,甚至同一個超市的不同門店也説法不一。
家樂福方莊店的工作人員稱,單位購買一萬元以上的超市卡時,需要提供代理購買人的身份證、單位的營業執照等證件。記者提出未帶單位證件後,該工作人員表示,可以一次購買低於1萬元的,分多次購買。家樂福廣渠門店和物美超市玉蜓橋店,均未提出單位證件要求。
問題2
購卡發票開“勞保用品”
“意見”還提出,“發卡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具發票”,“堅決依法查處發卡人在售卡環節出具虛假發票”等。
就此規定,物美超市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規定開“辦公用品”發票每天不能超過兩千元。如果一定要開辦公用品的發票,可以每天開一兩千,“不同日期的,直到開夠數額”。
記者現場觀察發現,數位購卡的顧客都將發票開成了“勞保用品”。
家樂福方莊店的售卡櫃檯上放著一塊説明牌,稱在開具發票時可寫成“辦公用品、日用品、禮品”等。一名剛剛開完發票的顧客表示,自己是為公司購買,需要報銷,因此發票抬頭開成了“禮品”。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朱自潔 胡涵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浦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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