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公佈的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的民意期待調查結果顯示,新消法擴展“三包”到所有産品以及一些耐用品的舉證責任倒置受到九成消費者支援。
調查結果表明,消費者對新消法中的一些亮點支援率較高。針對當下虛假廣告“漫天飛舞”、明星代言産品“參差不齊”的狀況,其中,“明星代言需承擔連帶責任”獲七成消費者支援;將隱私權納入新消法以及加大對欺詐的賠償力度獲八成消費者的支援;規範網購平臺,“經營者提供真實詳盡的資訊”最受消費者支援。
有65.2%的消費者認為,“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繫方式、商品或服務數量和品質、售後服務等重要真實資訊”;超過六成消費者期待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經營,體現了企業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第一責任人的客觀要求;共有80.4%的消費者希望消費者協會提高投訴調解效率和能力,及時解決投訴糾紛。
“78.1%的消費者曾經受過‘傷’。”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中消協還公佈了消法實施20年以來消費維權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內容涉及消費權益認知、權益受損狀況、損害賠償,以及個人資訊保護、名人代言虛假廣告、網路購物等。
調查結果顯示,一年內被侵權的消費者有78.1%。其中在消法賦予消費者的9項權利中,反映維護最差的3項權益依次為“知情權”、“監督權”和“公平交易權”,分別佔53.6%、48.5%和32.8%。
同時,經營者10項義務中,在品質保證和真實資訊提供方面表現最差。針對目前商場裏“商品售出,概不退換”、“高檔商品,不買勿動”、“打折商品,概不三包”等店堂告示,有82.2%的消費者認為這是不合法或無效的;近八成經營者不會主動提供購物票證。此外,家電類、食品類、醫藥類商品以及餐飲、網際網路、媒體購物服務等領域維權問題最受消費者關注。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姜天波指出,中消協開展的有關調查、評選結果,展示了消法頒布20年以來消費維權的整體情況,揭示了消費者對新消費維權工作的渴盼與期待。
姜天波説,新消法借鑒國際消費者運動經驗,進一步充實消費者協會力量,重新界定了消費者協會性質,明確其為履行公益性職責的社會組織,賦予了消費者協會8項法定職責。中國各級消協組織將依據新消法切實做好消費教育引導、參與立法立標、投訴調查調解、反映查詢建議、提起支援訴訟、揭露批評監督等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據悉,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由中國最高立法機構通過,將於2014年3月15日施行,這是自該法1993年頒布後的首次修改。(記者 王惜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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