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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賣官夫妻店”的“老闆”——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劉貞堅被判刑,“賣官夫妻店”關門,但對這起案件的反思卻不應停止。俗話説,“妻賢夫禍少”,現實中一些官員的妻子不僅沒有築起家庭廉政屏障,反而利欲熏心,和丈夫唱起腐敗“二人轉”,一起走向墮落,最後雙雙站上法庭受審。
一個臺前、一個幕後;一個賣官、一個斂財。
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把賣官當作生意來經營,夫妻二人開起了“賣官夫妻店”,5年受賄116次,總額858萬餘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屬買官賄賂739萬餘元,佔其受賄總數的86%。
4月15日,劉貞堅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扣押在案贓款人民幣333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贓款525.1579萬元繼續追繳。
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造就了制度與親情間的微妙關係,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幾乎成為官場家族腐敗最完整的詮釋。“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這句名言也成為一些“腐敗夫妻”同流合污瘋狂斂財最形象的反諷。
“賣官夫妻店”
講“誠信”日進萬金
1962年出生的劉貞堅是山東省高唐縣姜店鄉八劉村人。2006年以來,他先後任巨野縣委書記,菏澤市政府副市長,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在任巨野縣委書記期間,劉貞堅開始收錢賣官。在他主政巨野縣後期,一些幹部不再用心工作,而是一心忙於送禮跑官,個別幹部對買官的癡迷到了近乎瘋狂的地步,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
為確保安全,劉貞堅精心挑選那些各方面表現尚可,有可能被提拔的幹部作為斂財對象。他還有一套“誠信”法則:事辦不成不收錢,收了錢一定要辦成事。對那些收了錢沒辦成事的,他還會想方設法進行“補償”。
正是因為這種“高度誠信”,有些幹部對劉貞堅的辦事能力深信不疑,劉貞堅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在縣裏一言九鼎,這種交易神不知鬼不覺,從而在賣官的邪路上越走越遠。
據統計,向劉貞堅買官的幹部中,有副縣級幹部7人,縣直部門一把手10人。巨野18個鄉鎮黨委書記中,只有1人沒給劉貞堅行賄送錢。
巨野官場還流傳著“想辦事、找大嫂”的説法,這個“大嫂”指的就是劉貞堅的妻子江某。她與劉貞堅共謀共貪,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貪內助”。
江某喜歡權力帶來的榮耀,用她的話就是“特別享受當縣委書記夫人的感覺”,陶醉在分享權力的快感之中。對於幹部行賄,她不僅來者不拒,有時甚至還索賄。劉貞堅前腳找幹部談了話,暗示提拔,後腳江某就去找這名幹部要錢,稱“困難很大,書記需要跟上面溝通”。
劉貞堅任巨野縣委書記時,多次在各種會議上講要對幹部進行大交流、大調整,且聲稱是“歷史上調整面最大的一次”。而江某則利用各種場合向外界透露人事調整資訊,她時常有意無意地放出口風,例如,對一些幹部説“最近要調整幹部了,書記對你評價不錯,你得好好表現啊”等,讓這些幹部感到自己升遷有望,而為了早被提拔,就給江某行賄。
因貪污及挪用公款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的巨野縣田橋鎮原黨委書記孔慶國,6次通過江某向劉貞堅行賄111萬元。
孔慶國想調到一個“油水大”的鄉鎮,曾帶著3萬元現金到劉貞堅辦公室,被劉貞堅拒絕。雖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他並不死心,認為自己送錢的渠道和方法有問題,繼而轉走“夫人路線”。他了解到江某愛打羽毛球,就摸準時間,在羽毛球場地附近蹲點等候江某。敲開了江某這扇“門”,孔慶國很快由鎮長調為鎮黨委書記。
在劉貞堅的“賣官所得”中,除了兩筆10萬元以外,其餘都是通過江某收的。江某也因此受到法紀的嚴懲。
其實,像劉貞堅夫妻這樣合演的腐敗“雙簧”,並非是什麼獨創。説到底,其本質就是一种家庭腐敗而已。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夫妻利益共同體下,搞腐敗也變成了“夫唱婦隨”。有人對已查處的家庭腐敗案例進行剖析時這樣總結説,腐敗官員的背後總站著一個貪婪的女人。儘管此話有些偏激,但顯然説明瞭夫妻共同腐敗已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