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4月3日電 (記者 陳小願 劉舒淩)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3日在臺北指出,日本受核輻射污染地區製造的食品違規輸入臺灣,顯現此間輻射檢驗標準過於寬鬆。
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發現,部分來自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曾受核污染地區的食品疑似更換産地標簽後違規輸入臺灣,涉及産品包含咖啡、餅乾、飲料、泡麵等各種品類。截至4月2日,違規輸入食品清單已增至374項。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3日在該基金會舉辦的記者會上指出,目前對於日本食品禁止或限制進口的規定,臺灣僅限制福島等五縣,而大陸和澳門都限制十縣市,韓國限八縣市,美國則限十四縣市。相比之下,臺灣在輻射食品管理、檢驗標準方面都過於寬鬆。
盧信昌表示,臺灣和日本貿易頻繁,但臺灣對輻射食品檢驗標準與日本相比較“明顯偏低”。以乳品與嬰兒食品為例,日本規定每公斤所含“銫137”不得超過50貝克,而臺灣則以不超過370貝克為標準。
他呼籲,臺灣對輻射食品的檢驗標準應比照日本,並建立第四方檢驗制度,開放公益機構參與檢驗和監督。
此次食品安全疑慮尚未平息,臺灣又爆出有藥廠涉嫌違規使用工業碳酸鎂製造胃藥,引發輿論抨擊。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在同一場記者會上指出,“食藥署”應于檢方立案偵辦涉案廠商期間,就要求有關藥品預防性下架,以減少病患遭受二度傷害的風險。
據了解,臺灣方面新修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違法者可被罰2億元新台幣,最高刑責為有期徒刑10年;而目前“藥事法”對上述案件規定的罰金僅3萬元以下,刑責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
陸雲建議,有關方面應立即檢視、修訂“藥事法”,擴大稽查及取締,加強罰則,以確保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完)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