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武紅利)昨天,廈門的傅先生稱,他通過“人人車”平臺購買了一輛二手保時捷。購車後發現該車曾兩次修改表顯里程,發動機漏油且有拆動痕跡。對此,人人車平臺表示,已排除此車為事故車將為傅先生辦理退車。
廈門的傅先生稱,他在“人人車”二手車交易平臺看中一輛白色保時捷汽車。該車型報價368888元。傅先生在平臺留下手機號後,該平臺一名仲介與他取得聯繫。11月28日,傅先生實地看車並當場交了5萬元定金,以按揭方式購買該車。
傅先生稱,“人人車”通過多個渠道宣傳,該平臺“擁有專業的二手車評估師團隊,通過249項專業檢測,排除非個人車、事故車、水浸車、火燒車”。在購車前,平臺一名評估師在看過車後稱“車子沒問題”。“出於對平臺的信賴,我購買了這輛二手車。”傅先生説。
隨後,原車主、購車人及平臺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合同顯示,原車主需承諾“保證如實提供交易車輛的真實狀況及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泡水、事故、火燒、車型年款、過戶次數、修改表顯里程、是否全程4S店保養、車輛設備不見狀態等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和故意隱瞞。”記者看到“特殊情況”一欄未填寫。
12月8日,傅先生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12月13日下午4點左右,傅先生提車。3天后,因駕車時發動機發出異響、車輛底盤漏油,傅先生將車送往廈門翔安保時捷中心修理。4S店的工作人員提示傅先生,該車曾2次修改表顯里程。
昨天下午,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檢修發現該車助力系統有漏油情況,發動機有拆動痕跡,“兩顆螺絲釘缺失,現有的螺絲釘未釘緊”。此外,該車的維修保養記錄顯示,該車曾兩次進行維修,“是否是事故車輛有待確認”。
傅先生向平臺客服反映問題,認為平臺未能如實告知其車況,質疑平臺未如實履行其宣傳的內容。對此,“人人車”平臺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12月18日,“人人車”接到廈門傅先生的反饋,當天即與傅先生見面核實資訊,排除此車為事故車。並按人人車對外承諾的“14天可退”標準及傅先生的要求,為其辦理退車。此外,相關工作人員在復檢中已告知客戶該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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