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關於“專車”的爭議非常大,甚至到了鬧上法庭的地步,但 “專車”作為一種事實上的存在,並沒有熄火的苗頭,而是一直奔跑于各大中城市的道路上。
庭審現場
齊魯網濟南4月16日訊 昨天上午9點,全國首例因提供專車服務受到行政處罰的案件,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昨天,原告、專車司機陳超第一次正面接受了媒體的採訪。
“專車第一案”車主憶被查過程
今年1月6號下午,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宣佈:包括“滴滴專車”在內的“專車系列”將被按黑車查處。1月7號,濟南市叫停“專車”的第二天,就有4輛“專車”被交通部門查扣,陳超的車就是其中之一。
之後,濟南客管中心給陳超下達了處罰決定通知單,車也被扣了一個多月。2月11號,陳超到濟南市客管中心申請召開處罰聽證會。兩天后,濟南客管中心對陳超作出處罰決定:陳超因為違反《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69條第二款,以“非法經營客運出租汽車”而被處以2萬元罰款。
事情發生後,同時被查的另外三位車主,都選擇交罰款了事,唯獨陳超對處罰決定表示不服。但為了不影響車輛的使用,陳超簽字後到銀行交上了罰款。
事後陳超透露,2萬元罰款其實也不用專車司機出,而是專車公司出,條件是他們要再給專車公司跑4個月的專車,每月必須保持在100單以上。2月27號,陳超將濟南市城市客運管理服務中心,起訴到了濟南市中區法院。3月18號,濟南市市中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由此成為全國“專車第一案”。不過,家人不太支援陳超這般折騰。
車主陳超告訴記者:“主要還是覺得他們在執法過程中不太規範,有些粗暴,而且一致要我承認,説‘你承認吧,沒事’。”
陳超從2014年7月份買車, 12月1號正式加入專車行列。直到被查扣,共接了100多單專車服務。
記者觀察:“專車”路在何方?
雖然目前關於“專車”的爭議非常大,甚至到了鬧上法庭的地步,但 “專車”作為一種事實上的存在,並沒有熄火的苗頭,而是一直奔跑于各大中城市的道路上。
雖然沒有經過嚴格統計,但濟南市的專車數量應該不是少量存在。越來越多的租車企業也開始加入專車經營。而且這種現象正在擠壓計程車的營運空間。
然而,這種現象並不為政府部門認可。今年1月6號,濟南市交通運輸局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曾召開打擊黑車營運會議並提出,濟南的滴滴專車將按黑車查處,並處以五千元到三萬元罰款。在這種背景下,陳超被罰並提起訴訟,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大家一方面關注最終的判決結果,另一方面也在關注判決結果將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山東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卉林告訴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今日報道》記者,各地都存在的計程車打車難為專車提供了生存空間,而專車的運營方式是通過四方協議來規避運營資質的問題,實際上是在鑽了法律的漏洞。所謂的四方協議,也就是私家車司機與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以及打車軟體簽訂的協議,乘客通過軟體打車,享受到汽車租賃公司提供的車輛以及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司機服務,過程中不再涉及營運的問題。
張卉林認為,專車的出現反應了市場需求和政府監管的矛盾,未來相關部門應該在調研的基礎上拿出切實可行的滿足市場需求的方案。
對此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士元稱:“它對於我們將來專車市場的規範甚至它的一個發展的命運都會有一個很大的影響,在當前法律規範仍然比較空白的情況下,這個法院的判決很可能對當前公眾對專車這個新生事物的看法有一個很好的引導作用。”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