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記者從長安汽車獲悉,該公司已經根據《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3月31日起,召回旗下10款車型,共計121003輛。
本次召回車輛包括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2月12日(含)生産的CS75、睿騁汽車,共計21538輛;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産的CS35、逸動、致尚XT、悅翔V7汽車,共計65686輛;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産的奔奔mini、CX20汽車,共計14334輛;以及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2月27日(含)生産的長安之星2、長安之星3汽車,共計19445輛。
據悉,本次召回是由於長安汽車的供應商生産批次原因,召回範圍內車輛的冷卻液抗氧化能力不足,可能引起冷卻性能下降,會影響冷卻系統的冷卻效果,極端情況可能造成水溫升高,存在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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