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實施十年,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嗎?昨日,廣州市公安局聯合市精神文明辦等單位舉辦“構建法治交通 平安交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十週年宣傳活動暨廣州交通安全大使聘請儀式。廣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謝曉丹出席活動。
活動現場還舉辦了廣州交通安全大使聘請儀式。奧運羽毛球冠軍張潔雯(女)、奧運舉重冠軍劉秀華(女)、奧運跳水冠軍羅玉通、世界武術冠軍黃光源被授予“廣州交通安全大使”稱號並頒發聘書。
隨後,交通安全大使帶領文明交通志願者到活動現場附近的較場東路等路口體驗路面執勤,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倡導文明、守法出行。
2011年5月“醉駕”入刑後,則依照《刑法》以“危險駕駛罪”對駕駛人判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而醉駕的代價遠不止于拘役,由於有了刑事處罰記錄,駕駛人考公務員、當兵、出國、貸款都受到影響。“醉駕”入刑嚴懲酒後駕駛,從此“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意識深入人心,因酒駕醉駕而發生的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數據顯示,“醉駕入刑”後,全國酒後駕駛下降18.7%,醉酒駕駛下降42.7%。而廣州交警部門的統計顯示,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明顯下降,酒駕、醉駕分別下降35.23%和18.36%。
數據顯示,三年來交警部門查獲“酒駕”逾2萬人,其中“醉駕”約佔1/4。除了2013年的“醉駕”人數同比2012年略微有所上升外,其他數據都是逐年下降。(記者李棟 通訊員交宣、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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