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度傳出將對豪華車徵收奢侈稅的消息。有報道稱,售價在170萬元以上的豪華將被徵收20%的奢侈稅。據南方日報記者了解,豪華車徵收奢侈稅的傳聞已經近一年,目前尚沒有定論。
但無妨來討論一下。南方日報汽車週刊在網易汽車社區上展開了調查“應該對豪華車徵收奢侈稅嗎?”,結果顯示,大多數參與者認為“該徵奢侈稅的不僅是汽車”。
在調查中,只有6.79%的投票者認為應該對豪華車徵收奢侈稅,因為“奢侈消費就要多交稅”;而有30.5%的投票者認為不應該,原因包括“豪華車沒增加社會成本”;而有高達62.71%的投票者認為“奢侈品都該徵稅,不僅是汽車”。
豪華車應不應該另外徵收奢侈稅,這在立法上肯定有很多技術問題。其實,我國1994年開徵的消費稅中,就要針對高檔豪華車的內容。這個稅種的課稅對象比較窄,只有遊艇、高檔手錶、高爾夫球及球具、大排量汽車、實木地板等14種商品,而像豪宅、高檔傢具、高檔服裝等更符合所謂“奢侈”定義的消費品卻沒有涉及。消費稅也沒有在流通環節上徵收,更沒有設置為價外稅。因此,有觀點認為明確設置奢侈品稅和對奢侈性消費徵稅極為必要。也有觀點認為,除了兩種值得警惕的奢侈消費外,一般所謂奢侈消費對社會無害,根本沒有必要予以限制。
當然,寄望通過徵收奢侈稅的方式,來抑制超豪華車消費,那可能還是開玩笑啦。專家觀點認為,高端消費不受稅收的太大影響,當年的大排量消費稅也沒影響進口SUV的火爆。
陳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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