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江國成)記者13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繼續在小麥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4年最低收購價水平。2014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國家每年綜合考慮糧食成本收益、供求情況、市場價格、宏觀調控等因素,確定小麥、稻谷各品種最低收購價格水平,並于作物播種前向社會發布,引導農民種植,促進糧食生產。新糧上市後,農民隨行就市出售糧食。當主產區市場價格下跌較多、低于最低收購價時,國家指定企業(中儲糧公司)按照最低收購價格入市收購,引導市場糧價合理回升。
2004年,我國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收購價格,糧食價格由市場形成。2004年、2006年起國家在主產區分別對稻谷、小麥兩個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2008年以來,針對糧食生產成本上升較快的情況,國家連續6年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格。2013年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計分別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別為92%、57%。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補償成本上升和增加農民收入,農產品價格有必要保持適度上升態勢,但目前國內糧價已較大幅度高于國際市場,價格繼續上升的空間縮小,制定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面臨新的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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