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42名儲戶存款失蹤”地的杭州警方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回應,將全力追回贓款保護儲戶權益,涉案銀行也將為受害儲戶墊付存款。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日前也表示,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商業銀行要強化內部督查,不應再發生存款失蹤個案。
據警方調查,“新華視點”報道提及的杭州42名儲戶丟失9505萬元存款一案,事發銀行為杭州市聯合銀行。“目前,該案兩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盜竊罪移訴至杭州市檢察院。警方還將全力追回贓款,以保護儲戶權益。”浙江杭州西湖區公安局負責人説。
經初步調查,該銀行古蕩支行文二分理處原負責人祝超菊,就是導致42名儲戶存款失蹤的“內鬼”。案發前,祝超菊先是協助不法分子冒用銀行名義,並負責偽造蓋有銀行公章的保證書,宣稱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給予13%利息的“貼息存款”。當儲戶來到指定窗口存款時,祝超菊再趁儲戶不備,打開轉賬界面要求多次輸入密碼,將存款轉入其同夥賬戶分贓。
據了解,超過5000萬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餘缺口部分將由杭州市聯合銀行先行墊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務院新聞辦23日召開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存款丟失在我國銀行仍屬少數個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將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督察。“即便是這種個案現象,也不應該再發生。”
“總體上講,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在銀行後,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在23日召開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銀行存款失蹤、蒸發的具體原因和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介紹,存款丟失原因有多種,監管部門需分清不同情況、性質、責任處理。“不論是什麼情況,銀行在日常經營中都必須要加強自身的管理,要更加有效地保護存款人,也要更加有效地防範各種針對存款人的犯罪行為,保護儲戶存款安全。”王兆星説。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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