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5%存貸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只有在分子和分母上“動腦筋”。比如:將三農、小微等貸款,不再納入存貸比考核。這種減少分子項和擴大分母項的調整,使得商業銀行增加了信貸資金投放數量,擴大了信貸資金運用。
6月30日下午,銀監會召開政策新聞發佈會,宣佈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款比例。
存貸款比例是商業銀行貸款總額/存款總額乘以100%而得出的一個百分比。這次調整從分子中扣除了六項,主要是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項目;從分母中增加了兩項,主要是銀行對企業或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這個調整幅度範圍力度都大大小于市場預期和此前的猜測。看來銀監會是謹慎的。
從信貸資金盈利性的角度看,存貸比越高越好。從風險控制來説,存貸款比例越低,信貸資金風險越小,存款人存款越安全。銀行業監管部門為防止商業銀行過度擴張信貸引發支付危機,不但規定了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充足率,而且規定了商業銀行最高的存貸款比例限制。同時,不允許用拆借的短期資金髮放長期貸款,並對貸款和存款期限對稱作了規定。目前,中國商業銀行存貸款比例規定為75%。
75%的存貸比例是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1995年7月1日實施,200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第一次修改的《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用法律確定了下來。
這幾年,不斷有機構和人士質疑存貸款比例不合理,建議修改這一比例,甚至不乏有呼籲取消的聲音。而筆者認為,75%的存貸款比例規定起碼在當前是有一定道理的。目前,大型銀行法定準備金率已經高達20%,超額準備金最少在5%,吸收的存款放在央行的比例就高達25%,可用於貸款最高極限也就75%。
不可否認,確實存在的一個問題是中國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存款準備金率和存貸款比例三大指標三箭齊發,對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運用乃至盈利性影響較大、限制過多,在安全性上的監管過於嚴格和保守了。適度修改存貸款比例有其必要性。不過,75%的比例是寫進法律的,修改起來必須通過立法程式,這就不是短期的事情。
銀監會在75%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只有在分子和分母上“動腦筋”。比如:將三農、小微等貸款,不再納入存貸比考核。這種減少分子項和擴大分母項的調整,使得商業銀行增加了信貸資金投放數量,擴大了信貸資金運用。對其充分運用資金,提高盈利能力絕對是實質性利好。商業銀行信貸資金使用空間的提升,絕對數量的增加,這種寬信貸政策對支援實體經濟,對當前穩增長都有積極促進作用。按照調整後的分子和分母項重新計算存貸款比例,雖然沒有準確測算過,但最少可能使得商業銀行增加的貸款額度在幾千億元,或相當於兩次定向降準的釋放的流動性。
存貸款比例調整後帶來的一個最大擔憂是,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問題。去年後半年的銀行“錢荒”折射出流動性風險越來越大了。這次調整存貸款比例,提升了商業銀行資金運用的空間,必將直接給其流動性風險管理帶來一定壓力。去年的“錢荒”歸根結底還是銀行過度使用資金、短借長用造成的。這是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都必須警惕和面對的。
□余豐慧(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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