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4日電(記者 余榮華)北京市國土資源局12月3日公開通報5起土地違法案件。一批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建房的單位或個人,被處以罰款、責令拆除、沒收建築、退還用地等行政處罰,拒不執行者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之一為豐台區長辛店鎮辛莊農工商聯合公司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建房案。2013年4月,該公司未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佔用辛莊村土地建房,佔地約68.31畝,違法建築面積約2.6萬平方米。經查,該地塊現狀為園地、林地,規劃為有條件建設區。2014年1月17日,北京市國土局豐臺分局立案調查,3月13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佔用的集體土地68.31畝(45539平方米),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25965平方米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金額1092936元。此後該公司在期限內將罰款全部繳納,但未履行拆除建築物等設施的行政處罰,北京市國土局豐臺分局今年8月19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之二為平谷區黃松峪鄉白雲寺村委會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建設新民居案。2012年3月,該村委會未經批准,在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240棟二層樓房,佔地約346.9畝。其中141棟屬於白雲寺村新民居,99棟房屋擬用於發展高端養老、休閒、旅遊等後續産業。經查,該地塊現狀為溝渠、果園、有林地、其他林地、設施農用地,規劃為一般農地區、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土地利用空間管制(村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當年8月8日,北京市國土局平谷分局發現白雲寺村委會涉嫌非法佔地後,下發《責令改正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此後進行立案查處,並於2013年1月30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不符合規劃的建築物予以拆除、對符合規劃的建築物予以沒收並處罰款金額1863405.88元。此後該村委會在期限內繳納了全部罰款,但未履行其餘部分的行政處罰,國土部門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13年12月3日,平谷分局再次發現白雲寺續建行為,涉及面積147.3畝,並作出行政處罰。白雲寺村委會在期限內繳納了全部罰款1374643.2元,但未履行退還非法佔用土地、拆除不符合規劃建築物等其餘行政處罰,平谷分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開通報的其他三起案件分別為豐台區花鄉新發地民用建材市場中心非法佔用新發地村集體土地建房案、昌平區流村鎮北京古鐘油脂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佔用北流村集體土地建設彩鋼房案、密雲縣巨各莊鎮黃各莊村村民朱某非法佔用黃各莊村山場建設木質房屋案。
公開通報,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將直接查處、掛牌督辦或以其他方式督促區縣國土分局查處到位的重大、典型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情和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告,並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行政措施。
此外,北京市國土局還公佈了4起掛牌督辦案件,分別包括:門頭溝區清水鎮上清水村盜採石材案;昌平區興壽鎮肖村“都市農業種植園”項目非法佔地案;房山區良鄉鎮個體經營者葛某非法佔用黑古臺村集體土地建設大棚房案;北京市神洲百戲文化産業有限公司佔用房山區長溝鎮北正村集體土地建臨時工棚案。
掛牌督辦,是北京市國土局對重大、典型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辦理提出明確要求,公開督促區縣國土分局限期辦理,並向社會公開辦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的一種行政措施。上述4起案件,北京市國土局正在嚴肅查處或督促屬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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