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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排污費標準差距明顯

2014-09-15 14:0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京津冀排污費標準差距明顯

  環境監察人員對進京的尾氣排放超標的貨車進行處罰。記者公磊攝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 和 環 境 保 護 部 日 前 聯 合 發 出 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我國各省(區、市)污水、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將調整,同時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為推動企業排污減排建立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這將如何影響企業治污減排、産業佈局和環境保護?不妨選取京津冀地區作為樣本分析。

  2013年,全國空氣污染最嚴重的10個城市中有7個在京津冀地區。記者採訪了解到,面對艱巨的環保任務,高標準排污收費、納入預算專項治理成為京津冀地區構建科學減排機制的重要手段,同時區域協同治污也呼籲徵收標準的統一。

  京津冀率先上調排污費

  天津市於今年7月1日起,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學需氧量4種主要污染物排污費收費標準平均提高9倍。

  此前,北京市自今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國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費徵收標準提高至原標準的14-15倍左右,為全國最高水準。

  新標準實施後,今年一季度北京徵收的排污費達到8800萬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多。徵收的排污費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全部專項用於環境污染防治。

  河北省“十一五”期間就將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污費徵收標準提高到每污染當量1 .2元和1 .4元,提前達到此次國家調整後的排污費新標準。

  差別化徵收下的企業選擇

  為鼓勵企業主動減排治污,北京和天津都採取了差別化的徵收標準。北京市規定,污染物實際排放低於規定排放標準50%時,按基準價減半計收排污費;超過規定排放標準時,除依規處罰外,還需按基準價加倍計收排污費。

  天津市也採取了“階梯化”的排污收費方式。天津市環保局副巡視員付永榮説,經濟杠桿是手段、環境保護是目的,階梯化收費方式目前已經初見效果,不少企業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治污減排力度。

  差 別 化 徵 收 下 , 企 業 如 何 選擇?北京水泥廠主管環保工作的副經理蔡金山説,北京市工業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提高後,公司排污費明顯增加。為此,公司嘗試了增加噴氨量等辦法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蔡金山算了一筆賬,單純增加噴氨量完全可以把氮氧化物控制在北京市地方標準一半以下。通過計算噴氨量的增加費用和減少繳納排污費對比,折算到全年來看,成本大約能節約110萬元。

  天龍鎢鉬(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寶坻區的投資項目將於2015年6月份投産。公司工程部經理李佔鋒告訴記者,以前不少排污企業寧願每年繳納10萬元排污費,也不願上百萬元的環保設備。但實行新 標 準 後 , 企 業 排 污 費 上 漲 近 十倍,不得不考慮長遠利益、主動治污,並及早將污染物排放濃度降到規定標準的50%以下。“這樣每年就能省下60萬元的環保費用,兩 三 年 就 能 消 化 掉 環 保 設 備 的 投入。”

  協同治污呼喚排污費標準統一

  目前,京津冀三地排污費收費標準不一、差距明顯,三地徵收標準大約為9:7:1。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情況下,在京津冀交界地區,會出現排污企業轉移的情況。

  “有些企業的設備用拖拉機拉起來就走,第二天就能找地方重新生産,單個地方提高標準難控制這樣的污染企業。”天津市環保局局長溫武瑞説,排放區域是相互影響的,必須要京津冀共同行動。

  記者採訪了解到,河北省現行排污費徵收執行的是國家2003年出臺的標準,是根據1998年物價水準測算出的污染物治理成本基礎上減半後出臺執行的。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排污費徵收標準遠低於治理成本,造成一些企業寧可交排污費也不願運作治污設施。京津相繼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後,河北省環保、發改委、物價等部門聯合針對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展開調研,相關方案已經提交到河北省政府。

  河 北 省 環 保 廳 廳 長 陳 國 鷹 表示,北京、天津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後,河北成為價格“洼地”,勢必驅動一些企業尤其排放大戶有向徵收標準低的地區轉移的衝動。目前河北省對企業落地設定了環評等嚴格的門檻,但如果不適當提高標準,可能會造成一方面淘汰落後産能,一方面又有污染企業進入。

  陳國鷹説,不僅京津冀地區,最好實現全國市場監管標準、排放標準、監管力度統一,使得企業處於同一個競爭水準線。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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